(吉隆坡20日讯)人民公正党巴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表明,不应该使用煽动法令对付绰号“拳王阿里”的马来退伍军人协会主席莫哈末阿里。
他认为,虽然莫哈末阿里涉嫌在刘蝶广场外发表煽动言论,但无必要使用这项过时的法令对付他。
他表示,煽动法令是一项压迫性且违反民主的法律,应该尽早废除。
他今日发表文告说,煽动法令不需要证明任何“意图”,但根据普通刑法这是一项最基本的证明。况且,煽动的定义非常的广泛,被控人对此法令的防御也是非常的困难。
“在大马其实还有其他的法律可以引用,包括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504条文(破坏和平)或505条文(公共恶作剧),为何执法单位坚持使用煽动法令来提控他?”
苏仁德兰说,煽动法令已被广泛的用来起诉那些对反政府的反对派、律师、人民以及积极分子。只要煽动法令还存在的一天,人民就没有办法享受民主与自由。
他表示,亲巫统的莫哈末阿里在煽动法令下被控告,是为了让人民认为这个法令必须继续的实行以维持我国的种族和谐。但其实煽动法令是不必要的,因为刑事法典也可维持和平。
苏仁德兰也促请总检察署与政府,尽快撤销对莫哈末阿里的煽动控状。
他强调,必须立即的停止使用煽动法令,并在国会会议废除的这项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