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民主行动党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在今午12时,被警方传召至金马区警局录供。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调查他早前发表的“不排除会有大型集会要求纳吉下台”言论。
陆兆福是因为马来报章《阳光日报》的报导而被警方传召,该报导主要书写他7月7日在国会广场出席紧急特别会议后,对记者发表的谈话。
他当时指出,首相纳吉不能再忽视人民的声音而拒绝辞去职务,否则不排除未来会有大型示威运动,要求他下台。
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为“发表或流传危害民众的声明”,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2年,或被罚款,
陆兆福今午是在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及怡保东区国会议员苏建祥陪同下,到金马警局录取口供。负责录供的警官是来自武吉安曼的特别级别调查组。
他在事后对媒体记者指出,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通过推特说要彻查他的言论后,就有一名警官向警方作出投报,警方才因此展开调查。
对被传召震惊
他表示,他对于针对该番言论被传召觉得震惊,因为他当时说不排除未来可能有大型集会,是因为首相纳吉现在丑闻缠身,而在许多国家,人民通过和平集会向国家领导人施压是很正常的事。
他说,“警方这种作法,显然是不能容忍和平集会。这是很讽刺的,因为我国虽有《和平集会法令》,但警方却无法容忍和平集会。警方不应阻碍人民发表看法及和平集会。”
他也表示,人民若对首相不满意,人民是有权立通过集会表达心声,要不要辞职则由他自己决定。“施压让首相辞职并不是什么犯罪行为,我不明白这个言论到底哪里有威吓或煽动成份。”
询及警方录供的内容,他则表示,警方询问了他的教育背景等基础问题,而律师告知他,其他问题他有权利不回答。
他说,“我对警方表示,如果我被控上庭,我就会回答所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