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上诉庭今日聆审砂州选区划分案,前律师公会主席拿督安美嘉指出,大马选举委员会在砂拉越州选区重划的建议更动国会选区分界,所以其通告不实,应该被视为无效。
她表示,选委会在砂州增设11个州选区,把州选区转移至不同的国会选区,让选民在不知情下被转移到其他区。
她说,选委会把峇都林当州选区归纳入古晋国会选区,这等同于更动了国会选区分界,与选委会在通告中指国会选区没有受到影响的说法不一样。
她称,选委会未能提供清晰的通告,即没有依据联邦宪法13附表第4项条款来履行其职责。
安美嘉是人民公正党砂州联委会副主席兼峇都林当区州议员施志豪及巴南区选民保罗斯巴亚的代表律师,她今天在砂州选区划分上诉案中陈词时称,选委会在案中没有协助古晋高庭,在裁决后一味地指高庭裁决失误。
砂州选区划分上诉案今早在布城上诉庭,由拿督莫哈末扎瓦威法官为首的三司聆审。另两名法官是丹斯里依德鲁斯和拿督阿都拉曼。上诉庭三司在聆听上诉申请人和答辩人,以及砂州政府旁听律师的陈词后,决定保留裁决,会在稍后通知各方面裁决的日期,但预计是在开斋节之后的一至两周内。
选委会从今年1月5日起至2月4日,公开展示砂拉越州的选区划分的建议,并在报章上刊登通告。施志豪与一名选民保罗斯巴亚于今年2月2日入禀高庭,针对选委会的建议不符合联邦宪法之规定,要求法庭裁决通告无效。
古晋第三高庭法官拿督游贞桂在今年5月15日指示选委会,重新发出砂拉越选区划分的通告,以便符合联邦宪法13条文的条规,因为法官发现在这个1月5日发出的通告中,缺少了一些重要的资料。
在高庭裁决下,选委会必须重新发出砂拉越选区划分的通告。选委会不满裁决,因此提出上诉。古晋高庭日前批准发出临时执业准证予资深律师拿督赛鲁斯达斯及安美嘉,让他们担任上诉案的首席律师和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