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副部长拿督斯里阿末峇沙认同,自助式餐厅不应该征收10%服务费,贸消部将针对此事进行商讨。
他今日在国会上议院回答上议员赛依布拉欣的附加提问时,如是指出。赛依布拉欣询问,既然现今许多餐厅的服务都是自助式的,为何还需向顾客征收10%的服务费。
阿末峇沙指出:“我认同这个看法,因此,(我们)会展开商讨。”
他表示,这还是必须视顾客是否选择光顾征收服务费的餐厅,因为政府规定已业者会贴上征收服务费的通告,若顾客不想缴付服务费可选择不光顾。
另外,他也解释,酒店以及餐馆征收的10%服务费,并非是政府的销售税。
他是问答泰裔上议员拿督文松的提问时说,自消费税在今年4月1日落实后,销售及服务税(SST)已废除,至于服务费,仍有许多业者持续征收。
他说,服务费是酒店及餐馆业者,据雇主及工会雇员达致的“集体协议”以及雇主以及非工会雇员达致的“服务协议”下,进行征收。他指出,在《1955年雇佣法令》下,服务费已被定义为“部分的薪金或者是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