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8日讯)伊党全国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表示,该党在推行及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议程上,不会因有“反对杂音”而受阻。
他昨晚在威北邦苏色里武的讲座会中说,该党坚决要落实伊刑事法,并会修订1965年伊斯兰教法庭(刑事管辖权)法令第355条文,以在吉兰丹落实伊刑法。
他指出,伊党在该斗争目标的立场坚定,但并不意谓著该党故意找碴,但人家要来跟他们吵,他们也不能阻止,就任由这些杂音乱吠,这并不会引响他们坚定的立场。
他说,伊刑法并不是为了处刑罪犯,而是为了教育罪犯,并保护受害者。
他举例,伊刑法的鞭刑与目前刑事判决的鞭刑不一样,在伊刑法中不主张鞭打到罪犯皮肤“开花”,就算被判鞭打100下,也一定不会打到肉绽,因此他们主张教育罪犯不要重犯,并成为他人的前车之鉴。
此外,该党署理主席拿督端依布拉欣劝导党员不要破坏党的声誉。
他说,伊党是一个有教养、道德及法则的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