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内政部表示,根据警方记录,从2008年至2015年2月22日,警方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展开调查的案件,共有409宗。
该部指出,在这409宗案件里,其中26宗已被控上法庭、99宗仍在调查阶段、116宗需要进一步的调查、30宗已移交给副检察司,而剩下138宗则被归类为不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有鉴于这项法令仍有其存在的需要,我们应支持并保留这项法令。”
内政部是在一份志期本月17日的国会书面答复中,回应公正党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的提问时,如此表示。
沈志勤是提问内政部,煽动法令从1948年落实至今,究竟有多少调查、逮捕和提控的案件。
内政部解释,警方并没有从1948年煽动法令落实至今的开档调查记录,这是因为当时,没有大马人进行具有煽动性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