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逐点反击前首相敦马哈迪的指控,强调该公司是由我国政府所拥有,政府担保的借贷与土地买卖都是通过标准程序,且获得内阁的拍板决定。
1MDB指出,敦马指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没有通过内阁的同意,以政府的名义为1MDB的50亿令吉贷款做担保的指控是虚假的,因为1MDB确实有呈文件予内阁,并且符合及通过标准程序才获得内阁同意。
“政府的担保并非预算案外的债务(off-budget)。这是100%拥有1MDB的中央政府所清楚承担的贷款。”
1MDB今日针对敦马的穷追猛打,发表文告逐一针反驳,包括高盛集团在融资过程中抽取5亿令吉佣金、政府担保以获得50亿令吉的贷款没有经过内阁同意、以过低价格购得政府位于敦拉萨路地段的土地等。
1MDB表示,敦马指负责筹资的高盛集团将获得5亿令吉作为佣金是不对的,因为负责发出债券融资的是大马银行(Ambank),而非高盛集团。大马银行鉴于承担风险提供50亿令吉予1MDB,赚取相关佣金。惟,没有透露佣金数额。
贷款年息24亿
至于敦马指1MDB必须为其所借贷的420令吉贷款,承担每年40亿令吉的年息时,1MDB指出,420亿令吉贷款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为年息24亿令吉,即比马哈迪所指的数据少20%。
至于政府以3亿2000万令吉售卖敦拉萨地段一块70英亩的土地予1MDB,但附近的土地是以每平方尺7000令吉成交,1MDB应该至少付3000至4000令吉一事;1MDB认为,敦马的数据错误。
指利益最终属政府
“必须了解,1MDB是政府100%拥有的,任何的转让土地以及接下来的土地增值所获取的利益,最终都是完全归属于马来西亚政府。”
“敦马所提供的数据也是不对的,1MDB只是支付了2亿2300万令吉,而非3亿2000亿令吉购买该块地皮。”
敦马哈迪也指由政府所借的贷款,一般上利息为3%或更低,但1MDB的贷款利息高达7%;1MDB则有不同看法;该公司指,1MDB所发出的伊斯兰债券期限为30年,是一般政府发出10年期限债券的4.27%利息的三倍年限,因此并没有任何的政府债券可作比较。
文告说,比较起10年的4.27%利息,1MDB发出的长达30年债券利息才6.15%,并非敦马指责的7%。
1MDB也否认意图骑劫登嘉楼投资机构(TIA)的资金,中央政府与州政府多次进行商讨,但登州政府最后决定退出该投资局,并与2009年7月由中央政府全面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