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0日讯)以董总秘书长傅振荃为首的傅派今日召开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高庭谕令的特别会议,讨论两项议案即解散和重新复选出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同时议决由柔佛州董联会主席陈大锦出任新主席。
陈大锦指出,今日会议在获得17名领袖出席,已达到法定人数,符合董总章程的规定。
惟,17位出席人数都是傅派中委,叶派完全没有派表出席。出席者计有陈大锦、许海明、刘利民、拿督陈国辉、李官仁、杨应俊、傅振荃、林锦志、庄其川、庄俊隆、黄博谆、黄国鸿、吴茂明、李添霖、 周惠卿、黄剑锋、林国才。
陈大锦说:“会上17位中央委员在秉持著集体领导、集体负责与集体承担的承诺下,同时为尽速解除董总当前的危机,以回归华教的正常轨道的思想意识下,以议会民主的方式散解与重新复选出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的各项职务。”
根据傅派给予的名单显示,经过今日会议重新复选后,董总第29届中央常务委员会职位都是傅派担任,分别由陈大锦担任主席、刘利民担任署理主席、副主席则由许海明、陈国辉、李官仁、杨应俊担任,另一空缺保留给东马、傅振荃同样任职秘书长、林锦志和庄其川担任副秘书长等。
陈大锦指出,由于原任主席叶新田没有据实依照6月1日高庭谕令(必须在14天内召开中央委员会会议,召集25名中委(不包括7名受委中委)出席,以讨论两项议案,即“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和“重新复选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职务”,因此由傅振荃依据高庭谕令,发函给24名中委召开今日特别会议,以讨论上述两项议案。
将召开常委会议
“直至本月7日为止,叶新田只发函邀请21名中央委员出席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剥夺了3名中央委员的权利。根据高庭谕令,若叶新田没有遵照上述谕令发出会议通知函,则由秘书长发函召开有关会议。”
陈大锦今日会议后在董总召开记者会时表示,随著新一轮的董总中央常务委员的产生后,即马上召开中央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同时通过及接纳2015年董总工作计划与财务预算、《2014年工作报告书》及《2014年财务报告书》等事项。
他说:“近期内也将依循董总章程,召开中央委员会会议接纳《2015年董总工作计划》与《2015年财务预算》,以及召开常年会员代表大会接纳《2014年工作报告书》和《2014年财务报告书》。”
他表示,董总领导层出现危机,使得过去逾半年董总各层次的会议无法有效的召开,严重影响年度工作计划。
基于董总章程的6.1.2规定“会员代表大会必须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开会通知必须在开会前十四(14)天发出,列明议程”,因此将赶在6月30日前由会员大会接纳工作报告书,再呈报社团注册局。
此外,今日常委会会议也通过和接纳彭亨州董联会更换代表王剑辉为中央委员,以取代卢宇廷及不接纳沙巴华文独立中学董事会联合总会更换代表出任中央委员,会上议决保留周惠卿为中央委员的身份。
若叶喊告 陈大锦坦然面对
董总傅派的新任主席陈大锦表示,以坦然心态面对原任主席叶新田针对中央常务委员会复选产生新届领导层后,可能采取的法律行动;同时禁止叶新田以“董总主席”身份召开记者会。
陈大锦表示,倘若叶新田事后入禀法庭要求这次会议无效或申请禁令组织的话,他都会坦然面对。
董总秘书长傅振荃也表示,一旦叶新田采取法律行动,这是后者个人选择。“这是他个人的选择,他有权利。”
他今日在召开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会议第9次会议后,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董总傅派今早依据高庭谕令召开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特别会议,讨论两项议案即解散和重新复选出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
此外,陈大锦也表示,基于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会议第9次会议曾进行讨论,一致认为叶新田已经不是董总主席,因此不允许叶新田继续使用董总主席名义及董总的场地进行其个人的新闻发布会。
他说:“我们接获一项消息,即前主席叶新田即将在明天(11日)早上11时,以董总主席的身份在董总行政楼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过网络广邀其支持者出席。”
“对此,我们一致认为叶新田已经不是董总主席,因此是不能够及允许叶新田继续使用董总主席名义及董总的场地进行其个人的新闻发布会。”
他表示,若叶新田一意孤行,后果自负。“叶新田执意要在董总会议室及以董总主席名义召开是项新闻发布会,所有出现的不良后果,必须由叶新田来承担。”
傅振荃较后表示,叶新田依然是董总中央委员成员之一,只是职位改变了而已,因此叶新田依然可以自由进出董总,也可以使用董总场地,惟,必须要向董总申请。
“我可以告诉媒体,叶新田已经不是董总主席了,但是他可以召开记者会,这是他的权利,只要媒体去应酬他去采访就没问题。但是他必须要向董总申请(若使用董总场地)。”
同时,他也表示,由叶新田在本周日(14日)召开的中央会议,傅派是不承认及不会出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