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向法庭提出上诉,要求高庭暂缓高庭于6月1日的判决,即谕令他在2天内发函致25名中委,并在14天内召开纳入解散及重选第29届常委会议案的中委会会议。
叶新田表示,这是基于高庭谕令他所召开的中委会会议,只让有投票权的25名中委参与,其中并无提及7名受委中委,而该项判决视乎是认为后者不受法庭承认。
虽然他已依照法官的谕令发函,订于本月14日召开该中委会会议,然而,他还是决定为6月1日判决作出上诉,并要求展缓高庭当日的判决。
叶新田是在上周五为此案入禀法庭,而高庭今日择定周四(11日)审讯。11日同样也是叶新田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他则认为两者并无冲击。
他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说,会议将继续进行,他会交由律师处理向法庭上诉,要求展缓6月1日判决的事情。
双方今呈资料
另外,他也提及傅派向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瓦兹尔阿南麦丁投诉,指他在6月3日所发出的会议通知书,并未遵照高庭的谕令,根据章程5.2.1及5.2.2,所委任的25位中委发出会议通知书。
他指出,法官因此也指示双方在明日向法官呈交有关的书面资料,好让法官针对该项事宜,作出下一步的指示。
询及傅派将以社团注册局注册名单的中委出席会议,以及叶派中委是否会出席中委会议,他则回应,事情就已交由法庭处理,他不多加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