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高庭择定,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针对大马选举委员会拒绝让他在峇东埔区国会议席补选投票而起诉选委会等3造一案,将在6月8日再次过堂。
高庭谕令答辩人针对安华的起诉入禀答辩书。安华代表律师劳勿李向记者透露,高庭副主簿官诺哈斯妮雅今天在内廷会见双方代表律师后,做出上述决定。
安华因不满选委会拒绝让他在补选中投票,于5月6日入禀高庭,将选委会、选委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和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他在宣誓书中强调,《联邦宪法》119条款赋予投票的权利,因此,他要求法庭宣判他是一名合格的选民。他说,本身于今年2月10日因肛交罪成而被判入狱前,就已是峇东埔的合法选民,而根据选委会字截至今年4月10日的选民册,也记录他是合法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