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末玛士兰表示,从4月1日至5月10日之间,政府从入口货品所获得消费税为16亿8900万令吉。
他说,政府预计从4月1日落实消费税开始的9个月内,可获得232亿令吉税收,惟目前无法获知从4月1日消费税落实至今的1个月19天内,政府所获得消费税整体税收数据。
“这是因为年营业额超过500万令吉注册消费税的商家,必须在下个月的最后一天前,提交消费税申报。例如,商家在4月所征收的消费税,就必须在下个月,即5月的1日至31日之间,提交消费税申报(Penyata GST)。”
“因此,关税局在6月1日才可知道,4月份所获得的消费税税收。”
他指出,年收入低于500万令吉的商家,他们必须提交3个月的消费税申报,而提交消费税申报的最后期限在下个月的最后一天。
他举例,商家在4月、5月及6月的所征收或已缴付的消费税,必须在下个月,即7月1日至31日之间提交消费税申报,而关税局在8月1日才能获得4月至6月之间,政府所获得的税收数据。
阿末玛士兰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中,回答公正党务边国会议员李文材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指出,截至今年5月10日,政府所获得的入口货品的消费税为16亿8900万令吉。“政府可获此数据,是因为所有入口货品,必须先缴纳消费税,才可以从关税局所管辖的港口、边境和机场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