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指出,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犯下多重违反民联共同纲领及协商运作原则等虚伪、欺诈及撒谎恶行,其态度和行径导致民联陷入摧毁边缘。
他指出,哈迪频频漠视民联最高理事会所通过的各项决定,并否决其党领袖在会议中代表伊斯兰党所做出的决定,其武断的行径已使到民联面对极大的危机,民联最高理事会也超过三个月不曾召开会议。
他指出,民联现在正面对著存亡危机的挑战,这严厉的挑战不是伊刑法,而是在哈迪领导下的伊党是否准备遵守诺言,维护三党定下的共同纲领及协商运作原则。
他说:“如果民联的共同纲领及协商运作原则可以被三党的任何一方随意摧毁,那民联继续存在的基础也随之被摧毁了。”
“民联面对三党定下的共同纲领及协商运作原则能否被挽救的挑战。若有关合作基础不在,民联也没有存在的空间了。”
林吉祥今日发文告说,哈迪指行动党早已同意吉兰丹实施伊刑法的言论是撒谎。
他说,民联最高理事会在2011年9月28日发布的联合声明清楚的阐明,三党对各自在成立民联前所持的立场,特别是针对丹州1993年通过的及登嘉楼2003年通过的伊刑法法案,可以有不同意见,但三党同意在民联成立以后的种种政策及实施,都必须先得到三党的认同后方可行。
“哈迪清楚知道该联合声明的重要性,他曾在无数场合都公开申明伊刑法不是伊斯兰党和民联的优先课题,必须等到条件许可方可行。”
他认为,若哈迪真的在国会得到巫统支持并成功通过其私人法案,大马的团结、生存及全体性将面对极大挑战;马来西亚是世俗国的承诺也将已完全遭违背了。
此外,他对哈迪引用宗教来佐证其言论指“由于行动党不同意丹州伊刑法,因此穆斯林有义务对行动党生气”的谈话感到非常惊讶甚至震惊。
他说:“这番话非常危险、具分裂性及落后,对于我们建立一个团结和谐的多元种族、宗教及文化的大马民族的努力有害无利。”
他反问道,哈迪犯下了许多问题,伊斯兰及世上各个宗教是否允许我们也“生气” 他?
此外,林吉祥也列出6宗哈迪涉嫌的欺诈及撒谎恶行:
1)2013年全国大选期间,他擅自授权伊党候选人在民联分配给公正党的6个州席位出战,导致该六个选区出现三角战及民联败选。
2)哈迪推翻民联最高理事会2014年8月17日的决议,即由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出任雪州大臣 (尽管哈迪当时缺席,但民主行动党、公正党和伊党高层皆有代表出席) 。
3)哈迪违背他本身在2月8日举行的民联最高理事会上所一起作出的决定,即任何修改《1995年丹州伊刑法法案》的修正案,及任何有关伊刑法的私人议员法案在被提呈国会之前,都得先提呈给民联最高理事会讨论。
4)《2015年丹州伊刑法法案》在未经参考民联最高理事会意见前即擅自被提呈给丹州议会通过。
5)哈迪在今年3、4月,未经参考民联最高理事会意见前即擅自在国会提呈私人议员法案意图推行伊刑法。
6)哈迪在 5、6 月的国会中,再次未经参考民联最高理事会意见前即擅自提呈相同的私人议员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