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1日讯)民政党入禀哥打峇鲁高庭,要求检讨丹州政府寻求落实《1993年吉兰丹刑事法典二(2015年)法案》之事。法官阿兹曼择订在5月7日,决定是否将该案交由联邦法院审理。
根据《大马内幕者》报导,代表吉兰丹州政府的州法律顾问沙希丹尼昨日提交通知指出,该案属于联邦法院的审理范围,哥打峇鲁高庭无权审理该案,因此有关入禀申请应该被驳回。他也指出,该案须获得联邦法院准令,才能在哥打峇鲁高庭开审。
丹州政府的其他代表律师包括诺丽雅奥斯曼及拿督达基尤丁哈山,民政党代表律师则有民青团署理总团长杨锦成、民政党妇女组副主席嘉燕蒂、梁毅城、蔡高庭及王胜龙。
杨锦成引述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的案例称,当要入禀法庭挑战某些做法是否违宪,往往是入禀高庭,再让高庭将案件转交给联邦法院审理。由于哥打峇鲁高庭是丹州的最高法院,他们因此入禀高庭要求厘清此事。
民政党法律团是通过3名执委,即端末端威、苏芬莉、锺文世为申请人,在3月18日入禀哥打峇鲁高庭挑战丹州落实伊刑法违宪,列丹州政府为答辩人。《1993年吉兰丹刑事法典二(2015年)法案》是在3月19日,在44名丹州朝野议员一致支持下在丹州议会获得通过。
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上季国会虽然通过动议提呈个人法案,寻求让州落实伊刑法,但因为国会必须以政府事务优先,因此该动议无法被辩论及表决。
无论如何,他料将在5月18日国会下议院复会之际,再度以动议方式提呈个人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