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副首席专员(防范)拿督慕斯达法阿里指出,反贪会不能因为一些人的“炫富”行为而主动展开调查,除非获得民众的投报。
他说,无论是佩戴名表、携带名贵奢侈品还是驾驶豪华汽车,法律并不赋予反贪会主动调查相关人士是否涉及贪腐的权限。他强调,只有在接获投报后,反贪会才能够针对个别案件进行调查,不过,单凭“炫富”行为,并不足以立案定罪。
慕斯达法指出,倘若发现这些被投报对象拥有不寻常的财富,反贪会将彻查他们的金钱来源,只有在当事人无法解释财富从何而来,才会构成涉贪的嫌疑。
他说,民众或许认为一些公务员或公众人物拥有贵重奢侈品,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但反贪会却不能因而展开调查。
他表示,反贪会认真看待民众的每一项投报,不过,一些民众却以匿名方式举报他人涉贪,令反贪会须格外小心处理。
慕斯达法是针对罪案监督组织主席桑吉旺上周六上载十多张政治人物戴名表的照片,并附上有关名表的品牌和价格一事,做出回应。惟他并没有说明是否有人针对名表事宜向反贪会做出投报。
反贪会社会教育处副主任阿都沙末表示,现在很多人错误地对公务员设有过高的道德标准。
他指出,很多人对公务员存有过高的道德标准,但这不代表这些公务员在法律上是错的,最多只能说是在道德上存有瑕疵。
他反问:“拥有奢侈品是罪吗?”当记者表示基于这些是政府官员,所以让人关注是否有贪污的可能性时,他表示这是道德标准。他说,媒体有时候错误的设定议程,然后传播了错误的讯息,混淆了道德标准与法律上的界限。
“你展示了对公务员非常高的道德标准,然后你传播这样的讯息;所以当他们(公务员)有道德瑕疵,反贪会就必须关注。”
沙末卡沙说,人们可观察后指责某人看起来好像涉贪,然后指控反贪会没介入调查。但反贪会须在有人举报后,才开档调查,而要举证一个人涉贪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而不是以道德标准来指控人。
大案不易调查不就此结案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副首席专员(防范)拿督慕斯达法阿里说,虽许多受瞩目的大案经长时间调查后仍未有结果,但反贪会不会就此结案。
他表示,一般这些备受瞩目的案件都不容易调查,尤其要取得确凿的证据,以便在法律上可以举证有关人士是涉及贪污的。
慕斯达法阿里说,法律上的犯罪与道德瑕疵是不同的,譬如如果一个官员在颁发工程的会议中声明有利益冲突,或在有家人参与竞标工程的会议中退席,在这情况下,就难以在法律上将其定罪。“我们不能提控只是有道德瑕疵的人。”
他指出, 更困难的是, 很多涉贪的钱都流向国外,或在瑞士、新加坡,而这些国家银行体系不易让人取得资料进行调查。
庆幸的是, 刑事案没有时间限制,即使是事隔多年以后,若掌握证据,当局还是可以将涉贪者控上法庭。慕斯达法阿里今天率领官员拜访《东方日报》总社,并与本报编采部主管交流时,如是指出。
虽然反贪会是全马最透明的组织,但由于很多人不理解法律系统的运作及反贪会限制,再加上投机分子试图政治化一些课题,导致公众对大马反贪委员会的印象不佳。他称,只要公众提出投报,他们就会开案调查,只是有些案件的调查不易,所以会耗时。“譬如以砂州前首席部长丹斯里泰益玛目为例,反贪会都有进行调查,包括了早前《全球见证》所发出的影片,我们也有向影片中的女性录供,只是我们没有时不时向公众报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