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讯)大马皇家关税局消费税主任拿督苏巴玛廉多拉西表示,针对13个商家没有注册消费税,但却向消费者征收消费税的案件,调查报告会在本周内提呈给副检察司,以决定是否把这些商家提控上法庭。
他强调,没有注册消费税却征收消费税,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在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96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处罚款高达3万令吉,或坐牢长达2年,或两者兼施,同时被惩罚税收的2倍。
他指出,有半数的调查报告证据充足,相信能得到副检察司的许可展开提控行动。
“这些商家大部分在巴生谷,有的在柔佛和霹雳,其中包括餐馆和杂货店。”
针对许多消费者投诉消费税落实后造成百物腾贵,苏巴玛廉多拉西解释,在这个过渡期,由于一些商品之前已征收了10%消售税,商家为了方便自己不去申请特别退税,直接加上6%的消费税,才会出现百物腾贵的情况。
他认为,有10%消售税的存货不多,相信在一、两个月内便会清货,届时新一批的商品价格便会稳定下来。
他说,关税局和贸消部都在监督这个情况,稽核员进行检查时也会留意商品在消费税前后的价格。
37万商店已注册
另一方面,苏巴玛廉也提醒,游客在国内1000多间受批准的“游客退税机制”商店消费才可以申请退税。
他说,受关税局批准的商行会张贴“全球退税(Global Blue TAX FREE)”的标志。截至4月12日,全国已经有37万零100家商店注册了消费税。
此外,政府也批准了4226项消费税特别方案,暂缓缴交进口货物的消费税高达7亿5300万令吉。
苏巴玛廉说,上述4226项消费税特别方案中有1652项是合格贸易商方案(ATS)。
有资格参与合格贸易商方案的包括免税工业区内的公司(FIZ)、合格制造仓库(LMW)、国际采购中心(IPC)、区域配送中心(RDC)、ATMS的外包制造商和AJS在珠宝制造商、年营业额超过2500万令吉,并至少有80%零税率商品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