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从2008年至今年1月31日,我国共有13万2543宗破产案例,其中48%是巫裔,而华裔则有31%。
负责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希指出,在13万2543宗破产案例中,有9万3000人或70.2%是男性,其余的3万9507人或29.8%是女性。
她说,被判入报穷者中,有6万3011人或48%是巫裔、4万1732人或31%是华裔、1万7271人或13%是印裔,以及1万529人或8%是其他种族。
南希指出,数据显示,25岁以下破产者有1883人,而25至34岁的破产者则有2万7701人。
南希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的问题时,如是表示。
数据显示,雪兰莪州的破产人数最高,即3万4826人或26.3%,霹雳则是破产人数最少的州属,即421人或0.3%。
其他州属包括吉隆坡有1万9973人(15.1%)、柔佛2万4085人(18.2%)、霹雳7423人(5.6%)、槟城9104人(6.9%)、吉打6469人(4.9%)、吉兰丹2801人(2.1%)、马六甲3314人(2.5%)、森美兰4876人(3.7%)、彭亨有4009人(3%)、登嘉楼2192人(1.7%)、砂拉越8655人(6.5%)、沙巴4395人(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