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董总内部纠纷纠缠半年之久,明日就是改革派争取许久,纳入解散与重选第29届董总常务委员会的中委会议;然而18位中委在会议前一天就宣布,不出席该场“非法”的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
随高庭今早驳回董总两派的申请,18位中委是在今午3时50分发布文告声明,坚决表明不会出席4月9日召开的非法董总中委会会议。
董总两派是于上周五向高庭提出申请,分别是当权派董总主席叶新田要求高庭暂缓,高庭于3月20日谕令他必须在21天内召开中央委员会会议;以及秘书长傅振荃为首的改革派针对叶新田在4月9日召开的中委会议不合法,申请禁令。
声明表示,叶新田在明日召开的中委会会议,并没有遵循双方律师在1月20日所达致的协议,以及遵循2015年3月20日高庭法官的谕令。
“基于4月9日召开的董总中委会会议是一项不合法的会议,因此,我们18位董总中委在听取了法律团队的意见后,坚决地表明不会出席明日召开的非法董总中委会会议。”
声明指出,对于当前董总领导层的领导危机,原本是可以依循董总章程的规定就可以妥善予以解决。但却因为董总主席叶新田为了庇护同党及保住个人权位,不思化解危机,反而在董总历史上,首开先例以司法力量对付18位董总中央委员,让事态更加的恶化。
18位中委说,因为叶新田的严重失职、失责,导致这项内部人事不协所产生的纷争,延宕多时及不断地被扩大,已造成我国整体的华教运动当前、以及未来发展,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后果。
高庭法官在1月20日与双方代表律师达致3项协议,其中协议第三项,即原有由诉方委任的中央委员及中央常务委员不可更换,直到案件审结。3月20,高庭判决叶新田诉求败诉,并指示他在21天内召开纳入解散与复选第29届常委会2项议案的中委会议。
当高庭于今早驳回两派的申请,傅振荃就指出,改革派将在与律师了解和研究以后将发表联合声明。之后就马上与改革派等人巡视离开法庭,前往律师楼。
当时傅振荃指出,无论结果如何,改革派会尊重法庭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