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防范恐怖主义法令》(POTA)将于未来数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二读,律师公会主席史提芬蒂鲁认为,反恐其实也包含意识形态的竞争,在反恐过程中放弃法治精神及基本人权并非明智之举。
他呼吁政府,马上撤回带有未审先扣条文的反恐法令。大马过去实行推行未审先扣法律是国家历史上的污点,不但违法法治精神、违法自然公义精神,同时从国安的角度来看也是没有效率的。
他指出,未审先扣的不透明做法,让人们对执法单位缺乏信心,降低警民合作意愿,更鼓励警方在没有足够证据前就先行逮捕。
违反安理会承诺
史提芬蒂鲁发文告指出,向恐怖主义宣战不光是正面实体打击,也包括理念及原则上的竞争。
“恐怖主义者不相信法治、人权及自然公义等原则,而我们放弃自己的理念以向恐怖主义恐宣战,并不会让我国变得更好。我相信我们能在摒除上述负面特质的情况下,也打赢反恐战争。”
他表示,该法案当中最严重的是,任何扣留令都不能被法庭挑战,这违反《联邦宪法》赋予司法的权力,同时也违反宪法中人人平等的条文。
他指出,政府同时也提呈《2015年外国反恐(特别程序)》法案,同时修订《防范罪案法令》《刑事法典》、《1995年监狱法令》、《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一旦这些修订落实后,政府其实已经不需要《防范恐怖主义法令》。
他认为,若执行《防范恐怖主义法令》,大马就违反于2014年9月24日在联合国安理会上所作出的承诺。当时大马当选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承诺必须确保所有反恐措施,不违反国际人权法、国际难民法、国际人道法,同时在打击恐怖主义时尊重人权、基本自由及法治精神。
“身为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大马竟然采纳违反有关承诺的法律,这是无法被接受的。”
他重申,大马律师公会维持向来的立场,反对未审先扣。
“我们将《防范恐怖主义法令》视为开倒车的一项法令,我们呼吁大马政府撤回该法案,同时致力让其他法案也跟上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