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讯)大马皇家关税局消费税主任拿督苏巴玛廉多拉西指出,手写单据并不违例,惟必须使用印有消费税注册号码及单据序列号等资料的单据,并盖上公司盖章及日期。
他坦言,尽管法律允许手写单据,但当局不鼓励商家使用手写单据,“如果是电脑系统出现问题,就可以使用手写单据,若是随意手写的单据,当然不可以。”
苏巴玛廉指出,当局建议,所有商家都应使用销售终端软件。
他说,若手写单据资料不齐全,一旦关税局上门稽查商家的账目,他们可能成为“高风险群”。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里亚斯强调,商家在发出手写单据后,必须将相关单据存档长达7年。
贸消部及关税局在这2天共检查7630间商店,当中有51个商家所发出的单据不符合消费税条件,16个商家没有发出单据。
执法单位已向相关的商家发出通知信,并给予商家3天时间做出解释,否则,当局将采取进一步行动。
昨天,共有13个商家违规,当中包括2家涉及牟取暴利、5家没标价、4家违反1972年量衡法令、4家违反1972年商业法令。
全国检查的商店当中中,以霹雳州占最多,共达1143家、沙巴1281家以及槟城82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