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日讯)手机通讯零售商因6%预付卡事件,饱受消费者唾骂甚至店铺被破坏,加上面对关税局执法人员假装顾客“放蛇”等种种前后夹攻下,部分业者被逼暂时停业“避风头”。
手机通讯预付卡征收6%消费税课题越演越烈,一方面关税局强调预付卡不可征收消费税,另一方面4大通讯公司却下放指令“必须征收消费税”,导致两面夹攻的预付卡零售商成了代罪羔羊,被消费者标榜成“奸商”的负面代号,甚至有消费者因不满而破坏手机店。
来自森州各地的4名通讯零售商,今日透过森美兰通讯业者公会主席李麒昌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时指出,预付卡需额外缴付6%消费税,并非零售商本身敛财,而是接到了所有通讯公司的“指令”才被逼向消费者征收消费税。
4名通讯零售商是马来西亚手机及通讯业者公会理事包括杜广毅、王圣杰、徐国强及唐志豪,他们表示,经过昨日遭到消费者大骂后,已经立即暂停营业,不敢再售卖预付卡。
杜广毅指出,零售商是在4月1日当天接获所有通讯公司的信函指令,必须依据该公司提供的价格售卖预付卡,举例从原本的10令吉起到10令吉60仙,而60仙注明为6%消费税。
不过,碍于消费者早已通过各大报章及关税局部门了解,预付卡价格已经包含了消费税,故不需额外缴税,因此,当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时被征收6%消费税时,认定了是零售商私自征收额外收费。
“昨日在森州各地都有零售商被消费者投诉,甚至有同行被破坏店铺。”
王圣杰指出,要想消费者征收6%消费税亦是无可奈何,因为零售商购买一张10令吉的预付卡本钱,已经从原本的9令吉70仙增至10令吉30仙;换言之,如果零售商以10令吉出售预付卡,等同他们要承担30仙的亏损。
“如果拒绝出售预付卡,零售商会面对‘囤积货物’的罪名被执法人员对付,但如果依照10令吉60仙价格出售的话,一旦被消费者举报,同样也会面对法律责任,在这种‘卖又不是,不卖又不是’的情况之下,零售商只能成了政府、通讯公司及消费者之间的夹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