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柔佛州苏丹依布拉欣殿下配合加冕大典,谕令特赦11名死囚,当中有10人因殿下的特赦,得以死里逃生,另1名未成年杀人犯获殿下特赦释放,恢复自由身。
11名囚犯皆为柔州子民,他们因各种罪行入狱,在国内各监狱服刑。唯一获得柔佛苏丹殿下特赦释放的囚犯,2004年在哥打丁宜露营时,与朋友起争执打架,捅死友人,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定罪,他曾针对判决上诉至吉隆坡上诉庭,惟上诉庭维持原判。
柔佛州秘书拿督依斯迈卡林表示,该名死囚本月19日,中午12时进王宫觐见苏丹时,泪流满面,忏悔自己的过错,当时随行的还有他的父母及监狱官员。
劝勉改过自新
他表示,苏丹御旨希望囚犯获得再次重生机会后,真正改过自新,为自己、家人、社会甚至国家作出贡献,囚犯也必须确保悔改及不再重犯罪行。
依斯迈卡林是在皇家山旧州政府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苏丹殿下特赦名单。出席者包括多名州秘书法律组官员。
他表示,23宗要求宽赦案件进行审核,当中有10宗是2000年监狱条规第114条文的案件(死刑判决要求宽赦上诉案)和13宗2000年监狱条规第54条文案件(监禁至少4年囚犯要求减刑案,KHETS)。
“在总检察长和宽赦局成员提供各方便考量下,依布拉欣殿下特赦10名死囚,其中一名未成年杀人犯则获得释放,重获自由。”
他指出,殿下今次共宽赦3名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的死囚,从死刑减为终身监禁(最高监禁20年)。
“3名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第3条文的死囚,获殿下减轻刑罚,改为终身监禁。另一名同样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第3条文的死囚,则从死刑改为监禁至死。”
他宣布,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的死囚中,也有3人获得特赦,不必上绞刑台,刑罚改为监禁至死。
“依布拉欣殿下是在与柔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卡立、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及3名柔州特赦局成员,本月5日召开会议,针对23宗刑罚检讨进行讨论及多方考虑后,才作出上述决定。”
他表示,监狱局也将会确保每名符合资格的囚犯上诉案,呈交予柔州特赦局,并时时对囚犯上诉案件进行考量,以尽力让受刑人走回正常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