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雪州水供重组主要合约宣告失效,虽短期内不会对日常水供构成影响,但人民期待雪州水供重组后所带来的益处,包括降低无效益水、控制水费涨幅,以及在未来提供更优质水供服务等,又得再展延!
雪州水供重组计划谈了多年,直至去年9月,雪州政府才跟中央政府达成共识,双方进一步签署了水供重组主要合约,期间更收购了4家水供特许经营公司的其中两家,即雪州水供公司和商业高峰私人有限公司。
不过,眼看就要完成的水供重组计划,随著主要合约宣告失效后,意味著这项计划必须“重头做起”。
水务重组检讨评估委员会委员拿汀巴杜卡陈仪乔直言,主要合约失效,确实会使雪州水供重组计划受到一些拖延,但人民不必担心,因为合约失效并不会使短期的日常水供受到影响。
陈仪乔在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强调,虽然这期间有两家水供特许经营公司已被收购,但由于中央政府未能遵守合约协议在先,所以州政府不展延合约的决定是正确的,事实上,她觉得宣告合约失效更好,因为届时双方就可以重新再谈判。
“雪州政府没有理由,为了要快速达致目标(完成雪州水供重组计划),而勉强接受让主要合约继续下去。反之,为了人民长远的利益,更加谨慎是必须的。”
此外,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AWER)高级经理林素芳认为,主要合约失效,相信将使原有的合约协议,包括降低无效益水、建设冷岳河第二滤水站工程以及落实收购4家水供特许经营公司的计划被一笔勾销。
她指出,这项计划洽谈了许久,好不容易才在去年签署主要合约,如今又要重新再来。而最令她感到担心的是,冷岳河第二滤水站工程被拖迟,将使目前后备储水不足的雪州,在遇到河水污染、大型水管破裂或旱季来临时,再度面对水荒危机的隐忧。
另一方面,她表示,其实雪州政府和中央政府大可不必为了水务资产的土地拥有权问题一直争吵不休,反之只要遵循谁出资兴建资产,物业拥有权就归谁的原则来行事,就可以把大事化小。
她说,输水管、滤水站和蓄水站等的水务资产,其土地拥有权归谁的问题,基本可分成3类,一种是由中央政府出资兴建,资产拥有权当然归中央政府管;第二种是由州政府出资兴建,拥有权归州政府。
“第三种是由水务公司出资建造,费用之后再转嫁人民,虽说是雪州子民的资产,但事实上,还是由州政府成为资产保管者。”
“其实,只要依照上述原则来区分资产拥有权归谁即可,州政府根本无需取消跟中央政府签署的主要合约。”
她指出,如今国内有多个州属已进行水供重组,包括槟城、霹雳、马六甲和森美兰,但这些州属却没有面对上述问题,为何偏偏就只有雪州有这样的问题?
“无论如何,中央政府应该尽早解密合约协议,好让所有人民真正了解当中的协议内容,清楚知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