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4日讯)雪州政府驳回八打灵再也市政厅欲发放3个月及莎阿南市政厅2个月花红的提议,不过在附带条件下,酌情允许两个地方政府发放最高一个月花红给全体员工,下不为例。
雪州大臣阿兹敏阿里今日发表文告说,雪州行政会议今日已针对八打灵再也市政厅欲发放高达3个月的“2014年特别奖励金”给全体员工和市议员的建议,进行了探讨。
他指出,雪州行政会议要强调的是,所有地方政府都有责任遵守“以服务人民为先”的宗旨,以便符合州政府早前立下的1972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9条文。
“地方政府的收入增加,是人民纳税支付给地方政府,以获得更良好服务,不能视为商业盈利。”
他说,地方政府的收入和储备金,应该谨慎和进行管理,通过优质与高效的服务,并依据顾客宪章,为道路进行良好的维修、垃圾和固体废料管理,确保社区环境清洁和安全,达到还富予民。
此外,他指出,地方政府还需要开拓和投资新的服务领域,以提高城市生活素质。
他说,雪州政府将推出一份更严谨的指南,确保地方政府在财务管理中,贯彻透明度和问责制的原则。
无额外奖励金
另一方面,消息说,州政府开出的严格条件,包括奖励金仅限地方政府雇员领取,市议员不可获取。
同时,这种地方政府颁发奖励金给“自己”的事件,明年或以后都不会再发生,地方政府只可领取州政府每年发放的花红,不会有额外的奖励金。
消息也指,八打灵再也和莎阿南市政厅现有的表现评估,将不会被接纳,州政府会新成立“地方政府监督委员会”,为这两个地方政府员工的表现,重新进行评估,表现达标者,才可得到一个月的奖励金。
“地方政府监督委员会”由州财政做主导,并派代表评估两个地方政府员工的表现,据知,雪州过往也有一些地方政府颁发奖励金给员工,但没上报州政府,这已不是新鲜事。
“地方政府有权力做这项决定,不过,州行政议会也可驳回地方政府任何不当的建议。”
至于士拉央市议会已经发出一个月花红,据知,行政议会并针对士拉央的情况进行深入讨论,大臣办公室将对此发文告交代。
随著州政府去年开斋节发放一个月半花红给全体公务员,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建议再发放3个月奖励金,意味八打灵再也市政厅的员工一年内共获4个月半的花红或奖励金,因此这项建议引起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