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6日讯)伊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就“马共英雄论”而被控的案件,法庭审讯原本进入最后一名证人供证阶段,惟历史学家丹斯里邱家金二度缺庭供证,在主控官及辩方交锋一轮后,法官批准案展3月27日续审。
基于邱家金于1月16日因沟通问题而缺席法庭审讯,而今日更因其要进行有关前首相敦马哈迪的历史访问而缺庭,导致辩方律师莫哈末哈尼巴要求法官结案。
召10证人供证
法官说,虽然证人缺庭的理由不合理,法庭也拥有特权发出逮捕令给证人,不过法庭不能随意滥用。惟基于邱家金的历史专业将有助法庭做决定,因此批准控方申请展延审讯。
莫哈末沙布是于今日在北海法庭面对其“马共英雄论”的刑事诽谤案的审讯,主控官拿督拉查理说,控方已传召10名证人供证,另外3名投诉者行踪不明无法传召,因此希望法庭能够展延最后一名证人的供证。
主控官引用刑事程序法典第259条文,要求展延证人供证,并承诺将由查案官亲自移交法庭供证通令给证人。惟遭到辩方反对,辩护律师莫哈末哈尼巴认为历史不需通过法庭作证为由,否决邱家金供证。
最终,法官米奥苏莱曼基于历史学家的供证将会影响法庭的结论,因此批准展延至3月27日。
因发表马共英雄论而被指贬损警方,引起轩然大波的伊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于2011年9月21日在北海地庭被控刑事诽谤罪名,他不认罪。法庭允许他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莫哈末沙布被控于2011年8月21日晚上10时至12时,在打昔汝莪举行的一场讲座会上,诽谤1950年2月23日武吉哈逢警局遭共产党分子袭击时自卫的警员与家属,导致他们名誉受损,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
莫哈末沙布同时也面对一项交替控状,指他在相同时间地点,诽谤当时警局内的3名警员,即阿布巴卡道勿、嘉华哈山和尤索夫罗诺和他们的家人,同样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在这项条文下,若罪名成立,莫哈末沙布可被判最高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