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内阁今日决定,从3月1日至6月30日调低电费,大马半岛每月用电量超过300千瓦时的家庭及工商业界,每千瓦时电费降低2.25仙,降幅约5.8%,例如231令吉80仙的电费可节省13令吉50仙。
能源、绿色科技及水务部通过自动燃料成本转嫁机制,检讨燃料及其他发电设备成本后,将所节省到的7亿2699万令吉,转化为更低的电费,惠及消费者。
能源、绿色科技及水务部长拿督斯里麦西慕指出,“有关所节省到的成本,相等于每千瓦时可降低2.25仙,若以国能平均电费每千瓦时38.53仙来计算,相等于降低5.8%。”
他表示,内阁在今天的会议中做出上述决定,有关电费将维持至今年6月。
他指出,在这项新的电费机制下,每月用电量超过300千瓦时的家庭用户及工商业用户,将从中受惠。
他举例,在这新电费机制下,家庭用户的电费每月可节省13令吉50仙至45令吉。例如,使用600千瓦时的家庭用户,每月将可节省13令吉50仙的电费,即从原有的231令吉80仙,下降至218令吉30仙;而使用2000千瓦时的家庭用户,则从原有的1026令吉20仙,降低至981令吉20仙,节省45令吉。
没影响低用电用户
“不过,用电量不超过300千瓦时的家庭用户,则不受影响,因为低用电量用户(0至200千瓦时)的电费,从1997年开始就维持在每千瓦时21.8仙;而使用201至300千瓦时电量的用户,电费则从2009年开始就维持在每千瓦时33.4仙。”
麦西慕也说,国内将近100万个家庭用户,因每个月电费不超过20令吉而获得豁免缴付电费,这些用户也不受影响。
他补充,政府每年拨出1亿5000万令吉,为半岛及东马电费不超过20令吉的家庭用户缴付电费。
他指出,随著国内发电站的煤炭使用量比中等燃料油以及馏分油高,而国内的煤炭发电站效率也有所提高,令我国能源业得以节省7亿2699万令吉。
政府于2014年1月1日平均调涨14.89%,即每千瓦时电费4.99仙,令平均电费从每千瓦时33.54仙,上调至每千瓦时38.53仙。
东马沙巴及纳闽方面,内阁也认同能源部的建议,降低沙巴及纳闽的电费每千瓦时1.2仙,目前,沙巴及纳闽的平均电费为34.52仙,相等于3.5%。
去年1月1日,政府批准调涨沙巴及纳闽的电费,从平均每千瓦时29.52仙调高至每千瓦时34.52仙,涨幅达17%。
麦西慕也提及,随著调低电费,意味著政府依然承担每年约2亿令的燃料津贴,此外,政府也批准23亿令吉的拨款,发展81个在沙巴的发电基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