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第二宗肛交案的代表律师之一蓝卡巴星认为,联邦法院要求辩方为裁决准备陈词是正常的程序,并不表示安华的上诉被驳回。
他认为,法院这样的指示是希望控辩双方为明日的裁决做好万全准备。法庭这样(要求准备陈词)很正常。法庭是要各方面都做好准备。
蓝卡巴星是接受马来邮报在线的访问时,如是表示。
上诉案首席主控官丹斯里沙菲宜早前称,一旦安华上诉被驳回,控方将陈词要求法院重罚安华,因此法院要求辩方准备陈词,难免令人揣测安华可能会败诉。
网络媒体报导称,国际观察员兼女皇律师马克托维尔指法院这样的要求是“不详的预兆”。
马克托维尔认为,这样的要求显示安华的上诉会驳回,而安华会立即被扣押。
现年68岁的安华被控于2008年6月26日下午3时10分至4时30分,在白沙罗高原瑟迪亚卡西99路的迪沙白沙罗公寓11-5-1单位,与当时的助理赛夫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一旦罪成,安华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同时可另加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