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马航MH370失事客机上乘客共签购了185份人寿保险,马来西亚14家寿险公司至今已支付总共1680万令吉的理赔金予乘客家属。
马来西亚人寿保险公会发文告指出,14家大马寿险公司几乎已结清所有的寿险理赔金。
文告称,自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3月24日宣布马航MH370终结于南印度洋,寿险公司把该惨剧视为一个异乎寻常的事件,并在豁免了所有死亡证明下处理对家属的理赔程序。
14家大马寿险公司分别是大马友邦保险(AIA)、大马安联(ALLIANZ)、大马寿险(AmLife)、AXA艾芬(AxaAffin)普险公司、Etiqa保险公司(Etiqa Insurance)、Gibraltar国储寿险(Gibraltar BSN Life)前称Uni Asia寿险(Uni Asia Life Assurance)、大东方保险(Great Eastern)、丰隆保险(Hong Leong Assurance)、宏利寿险(Manulife Insurance)、MCIS保险公司(MCIS Insurance)前称MCIS苏黎世保险(MCIS Zurich Insurance)、大马保诚保险(Prudential Assurance Malaysia)、大马永明保险公司(Sun Life Malaysia)、东京海上保险公司(Tokio Marine Malaysia),以及大马苏黎世保险(Zurich Insurance)。
另一方面,国民登记局将与总检察署商讨为马航MH370客机罹难者发出死亡证书的程序,包括深入商讨涉及的法律课题,以加速索取死亡证书的所需程序。
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苏莱曼是针对政府宣布MH370失事,机上227名乘客及12名机组人员全数罹难一事,接受《马新社》访问时如是表示。
沙哈鲁丁律师指出,若国民登记局不发出死亡证书,罹难者家属可向民事高庭申请取得宣告死亡令。
他说,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108条文,法庭可发出宣告死亡令以取代死亡证书。同时,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108条文,若某人无法被找到或被失联长达7年,就能假设已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