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被第二宗肛交案缠身的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能否推翻上诉庭的判决而逃过牢狱之灾,其命运将于今年2月10日由联邦法院五司定夺。
被控于6年前涉嫌与前助理赛夫进行肛交的安华,在上诉庭被判5年监禁,安华因而向联邦法院提出最后的上诉,而此案的终审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为首的五司聆审,法院则定于2月10日对这宗备受国内外瞩目的案件,做出裁决。
敦阿里芬今日通过大马司法机构推特公布,安华肛交上诉案将在2月10日上午9时裁决。联邦法院公关及国际事务部主管莫哈末艾祖丁也确认这项裁决日。
承审这宗上诉案的4名法院法官包括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法官丹斯里阿都哈密、丹斯里苏里雅迪及拿督兰利阿里。
现年67岁的安华是针对上诉庭裁决他肛交罪名成立,并判他入狱5年。惟安华获准保外,以便提出上诉。
安华是被控于2008年6月26日下午3时10分至4时30分,在白沙罗高原瑟迪亚卡西99路的迪沙白沙罗公寓11-5-1单位,蓄意与当时23岁的赛夫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
罪成失议员资格
吉隆坡高庭是于2012年1月9日宣判安华罪名不成立,惟上诉庭于去年3月7日判成安华罪成,导致原本要上阵加影州议席补选的安华,放弃出战,改由夫人拿督斯里旺阿兹莎上阵竞选。
如果在联邦法院上诉失败,安华将失去其峇东埔国会议员职,因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一名人民代议士若被判监禁超过一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将丧失议员资格。
安华上诉案终审的律师团阵容强大,由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领导15人律师团,与著名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阿都拉领导的检控团进行大对决。
安华曾于1998年被控首宗肛交罪。时任副首相的他遭革职,被控渎职以及与前家庭司机阿兹占进行肛交;1999年他因渎职而被判入狱6年;次年,其肛交罪名成立,被判入狱9年。
但在2004年,联邦法院以2对1多数票裁决安华肛交案上诉得直,撤销他的罪名和刑罚,坐牢6年后的安华重获自由。
不料10年之后,安华再面对第二宗肛交案。
安华有信心获判无罪
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表示,根据他的律师团队在陈词时所提出的详细案情及强而有力的法律观点,他有信心自己在第二宗肛交上诉案中,会被判无罪获释。
随著联邦法院定于2月10日,对安华肛交上诉案的终审做出裁决,安华今日在部落格上贴文重申,对自己的上诉有信心。
他强调,诽谤不应沦为攻击政治人物及分裂国家的工具。他说:“我向上苍祈祷,好让公义最终能获得伸张,我能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