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1日讯)民主行动党全国政治教育主任刘镇东表示,他对新成立的国家交通安全署的效率和独立性持保留态度,并认为国家交通安全署只是另一只无牙老虎。
他说,马来西亚的人均车祸死亡率全球最高,这也是其最关注的其中一项课题。新设立的全国交通安全署必须重视《云顶巴士惨剧报告》的内容。
他表示,《云顶巴士惨剧报告》所点名的公司或单位如云顶、陆路交通局和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为有关惨剧负起责任、受到训斥和惩戒,否则新设立的全国交通安全署,将毫无公信力可言。
刘镇东也是居銮区国会议员。他日前发表文告,表达对此的三项看法:
一、成立国家交通安全署前,先严正看待《云顶巴士惨剧报告》的所有建议
除非《云顶巴士惨剧报告》所点名的公司或单位如云顶、陆路交通局和电脑验车中心为有关惨剧负起责任、受到训斥和惩戒,否则新设立的全国交通安全署,将毫无公信力可言。
《云顶巴士惨剧》报告是由交通部独立咨询团所准备,旨在调查2013年8月21日发生的云顶巴士掉入深谷的车祸。该车祸造成37人死亡,是我国史上最严重车祸。
他说,已经多次呼吁把《云顶车祸惨剧报告》提呈国会辩论。尽管尚有不足之处,但它还是大马最佳和最坦率管理公路交通的报告。
“有关报告相当完整地,报告了云顶巴士惨剧的前因后果并提出了改善建议。如果该报告最终被束之高阁,只成为其中一本记录在案的文件的话,那么可以预见这个国家交通安全署,最后只是另一只无牙老虎。”
二、国家交通安全署必须向国会负责
这个国家交通安全署必须独立于内阁和交通部,并直接向国会负责。尽管设立署的想法是启发于美国国家运输安全署,但该署是向国会负责,并且坚持捍卫本身独立性。
反之,《云顶巴士惨剧报告》则建议大马国家交通安全署向内阁负责。
他说,如果大马国家交通安全署置在内阁和交通部辖下,就缺少透明度和受监督,同时认为若该署监督创立者的措施举止,会涉及利益冲突问题。
三、设立新机构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每一宗死亡车祸都是惨剧,必须严正看待。然而,设立全国交通安全署不是万灵丹,交通部和政府必须采取更多措施,以减少公路亡魂。”
假如单靠设立新机构就能解决问题,那么大马的公路意外应该大大减少,因为我们不乏这类机构,包括:
1)交通部;
2)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
3)陆路交通局;
4)马来西亚道路安全局;
5)道路安全研究所。
冀交长勿选择性执行
文告指出,廖中莱强调,该署职责不会与现有机构重叠,更声称该署将负责如何减少全国车祸率和宣导道路安全。
“如果现有机构都不听从本身部门所做的云顶巴士惨剧报告建议,设立多一个机构能提高现有道路安全吗? ”
刘镇东认为,廖中莱设立国家交通安全署乃是跟进云顶巴士车祸惨剧报告的建议,但他也提醒后者对该报告应当全面看待,而不是零碎地执行。
他说,廖中莱早前强调,该署职责不会与现有机构重叠,更声称该署将负责如何减少全国车祸率和宣导道路安全。
“如果现有机构都不听从本身部门所做的云顶巴士惨剧报告建议,设立多一个机构能提高现有道路安全吗? ”
他认为,若交通部认真看待《云顶巴士惨剧报告》和设立国家交通安全署的建议,那么大马云顶、云顶运输公司、陆路交通局、公共工程局和电脑验车中心负责人必须受到严惩不贷。
他说,廖中莱只是选择落实报告中“最安全”的建议,而忽略亟需政治意愿来执行最重要措施,来从而防止大型巴士车祸悲剧重演。
该文告指出,为何廖中莱只选择一部分的建议,而忽略其他重要建议?例如:
a)云顶运输公司(肇祸巴士公司)高层并未认真看待巴士操作安全;
b)大马云顶没有主动采取行动,提升道路安全。甚至第二次探访现场时,竟然还发现车祸所遗留下的部分残骸;
c)一些政府部门和机构没有把道路安全置在核心事务上,而且在其职责范围内没努力地提升道路安全;
d)没有任何执法机构在云顶路上设置禁止超速路牌;
e)巴士黑名单在各个机构并没有同步更新;
f)陆路交通局和电脑验车中心并没有良好管理文件。陆路交通局无法展示肇祸巴士的文件,声称该文件遭白蚁摧毁;而电脑验车中心只在2010年开始才保存验车记录;
g)公共工程局不认真看待云顶巴士车祸,该局总监并没有给予任何通知下,就缺席听证会。而且所派出的代表无法提供任何有用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