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0日讯)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表示,通过民事法庭今早发出诉辩双方皆同意的庭令看来,寻求和解的曙光在望。
“我们还是希望能够和解,假如有任何的情况之下能做出一定的让步,我们也会朝这方面去考虑,但必须从章程、法规和社团注册法令的范围内来寻求。”
邹寿汉强调,让步必须看情况,视让步的程度和让步的课题是什么,必须不对申请方、华教和董总造成伤害或破坏。
董总主席叶新田也表示,会视情况再决定是否私下和辩方谈和解。
协商不能设条件
邹寿汉也补充,3月5日之前申请方愿意坐下协商,但不能有议定的条件。他也促请各方在3月5日之前自我克制和保持理性,不要随意发表任何造成干扰司法程序的谈话。
“马来西亚是个法治国,法律必须被尊重,尊重法律、尊重章程,依章依法来解决问题。这才是正道。”
叶新田和邹寿汉今午在董总召开记者会,向媒体公开了高庭所发出的庭令,希望能解答各方的疑问。出席者有副主席卢宇廷、副秘书长苏祖池和彭亨董联会财政李碧强。
邹寿汉也赞扬,双方的律师都非常理性在法庭上交换意见,才能达致今天双方皆同意的庭令。他说,董总经过了整一年的纷扰,报章上出现各种各样的意见,很多团体和华社领袖以关心的态度提出各种建议,而最好的平台是法庭。
“法庭是寻求司法公正和诠释(董总)章程最好的平台。今天法庭发出了双方同意的庭令,所有人都必须尊重。”
此外,邹寿汉也补充,已被撤换的董总中委吴茂明和周惠卿的状态保持不变,双方同意的庭令是指叶新田所委任的中委和常委不得在法庭最终裁判前撤换,而吴周二人并非叶新田所委任。
董总秘书长傅振荃本月6日发出会议通告议程,决定于1月20日召开特别会议,以讨论及通过解散第29届中央常务委员会,以及重新复选第29届中央常务委员职务。
叶新田随即入禀高庭,要求高庭发出禁令禁止以傅振荃为首的18名中委召开董总中央委员会特别会议,并在诉状中把傅振荃等18名中委列为第1至第18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