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18名董总中央委员联署要求“解散及重选第29届董总中委会”议案纳入即举行的董总中委会遭拒绝,或可能不出席1月17日的董总中委会会议。18名中委料在近期内透露接下来的行动。
据改革派一名不愿具名者向《东方日报》表示,18名中委依照章程规定向董总主席叶新田提出议程要求,然而叶新田不尊重18名中委的要求,拒绝把议案纳入。
“18名联署中委感觉受到了不尊重的对待,既然我们所要求的议案,没被纳入在会议议案中,那么会议对我们而言也失去了意义。”
或另行召开会议
“据我所知,有多名中委已表示将不出席该次会议。没有我们要求的议案,然后还去出席会议,那我们不是很没有尊严?”
这名人士指出,18名中委已在昨日接到电邮有关中委会会议通知函,其中就已列明1月17日的中委会会议议程中的5项议案,并确定不包含他们所要求“解散及重选第29届董总中委会”议案。
他透露,目前18名中委已在部署下一步的行动,不排除不出席1月17日的中委会会议,或也会另行召开中委会会议。
“18名中委将在近期内通过文告,回应关于1月17日中委会会议和公布他们下一步行动。”
他说,董总章程第9.3条文赋予中委会最大的权利,因此他们绝对有如此的权利,向主席提呈议案,也有权利另行召开会议。
根据董总章程第9.3规定,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凡该章程未有说明或出现争议之事项,由中央常务委员会讨论及作出决定,并经中央委员会批准为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