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因首相安华在槟城的一场与学生对话会里回应一位印裔学生的提问,而再次把大学和预科班(Matrikulasi)固打制课题搬出台面。看似老掉牙的课题,安华的回应居然没有不同,还是以前国阵的论述和戏码!相信这让很多支持者失望,尤其是期盼这位据称有改革理想的首相会遵循他以往的政见。
这位勇敢的年轻学生问道:何时可废除固打制并以绩效制取代?她看到待遇的分别只基于土著身份。她希望可以不逃避但公开讨论这敏感问题。她的提问频频被打断,但勉强举例她所看到的不公平现象:获7A的印裔友人不得以进入大学预科班,获8A的友人则须提出上诉后在第二轮入学才被录取,但却有人凭著一两个A就可在首轮被录取了。
安华回答:必须看待历史脉络和“社会契约”;若上诉个案处理,他和部长可以帮忙,这比较容易办,但若要改变政策(废除固打制)会导致他们败选给国盟的伊斯兰党和土团党,非土著的权益情况会更糟。他继续批评绩效制不公平,因为城乡经济能力和教育水平有差距。他甚至抛书包提及美国哈佛政治学教授桑德尔(Michael Sandel)的著作力证绩效制大有问题,因此美国需根据肤色有扶弱政策确保有一定人数的非裔国民入学,保障少数民族的利益。为了扶弱(affirmative action),安华以此为例辩护固打制存在的需要。
我国有的是联邦宪法,当然宪法也是当初独立时期,马来西亚联邦成立和受近代政治历史影响的立国文件。宪法不曾提过有“社会契约”甚至土著(Bumiputera)字眼。宪法确实在第153条文里提及马来人和东马土著(Natives)特别地位,包括确保公务员和教育机构入学的名额。
首先,联邦宪法也不该一成不变,应根据社会发展情况的需求修宪与时并进。政府和社会各界热切期盼能修宪允许海外大马籍妈妈能自动传承公民权给孩子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若谈历史,我们不能忘记草拟联邦宪法的莱德委员会曾建议过有关第153条文在每15年应重视检讨一次,国会应决定保留、或减少甚至废除固打。然而,政府和国会有做到吗?
引用例子不贴切
即使因为政治局势先不要修宪(不然政治对手或说这会“动国本”),不代表政府不能在确保马来人和东马土著特别地位同时改进固打制的录取方式、名额和其他条件,确保能贯彻更为进步和公平的新政策和思想,如另设以需求为本(Needs-based)的条件和名额。
固然我曾撰文认同说绩效制不是一个最好和公平的政策和解决方案,安华对绩效制的批评没错,但问题是,它不是一个能为目前设定的固打制辩护的好理由。
安华引用美国例子不贴切的关键在于美国扶弱保护少数,以及还确保有多元民族的入学名额,而我国扶弱政策的对象是谁?目前还是弱方吗?如何定义扶弱?政府有如安华所说般,根据需求条件(家庭经济和地理)制定下名额录取学生吗?安华在对话会里指示教育部长研究入学大学预科班的学术资格资料,我呼吁政府不仅公布那组数据,也希望能有家庭收入和地理或城乡分布数据,以正视听。
再说那位印裔女生在场提问,并不为了仅要解决她看到和经历的个案,而是宏观地看待不公平的政策。最令我喷饭的是,安华竟然要求学生和家长们上诉,认为个案处理比较好!相信很多人,特别是非土著同胞,这一辈子至今都一直重复听到如此的论述。
过去马华帮忙处理上诉个案的戏码每年都上演,许多人很不满也厌倦这样的做法,因为这绝对治标不治本,其实根本就是人治政策——通过政治人物上诉得直获得学额的学生要心怀感恩上报示人,这些人也只是少数幸运的学生。
好不容易替换了一党独大长期执政的国阵,现在代表改革派和“希望”的安华还提同样的做法和政策?“社会契约”也是以前国阵特别是巫统领袖一直提醒我们的事,但似乎没人说得出是谁代表缔约,有合法合理代表性吗?还合适宜吗?
破旧立新
还有,所谓的政治近代史都是由联盟+国阵胜利者撰写的历史,“改朝换代”后难道不能破旧立新,随著社会局势演变而改变政策吗?即使不能一朝一夕改变,但至少能不能不要守旧,特别是那些自己早已不能认同的事?
说穿了,安华在场自己承认他的政治考量:目前正面临6州选举,如果他回答说要废除固打制,他担心会败选给国盟,特别是对手会借机渲染这课题。这不就是政治化教育课题?莘莘学子的教育机会还要被现时政治需求绑架,难道这样对他们公平和正义?
然后安华还需要用这平台妖魔化政治对手,政治恐吓在场的非土著学生吗?国盟也曾执政过,想问现在的团结政府在教育政策方面与过去的国盟政府有何不同?我认为,安华可以不用说要废除固打制,甚至不赞成绩效制,但他绝对可以说他和政府会改进目前的固打制以反映当下的社会需要,让它更公平云云。
看到现在的安华以首相身份回答这位印裔年轻女学生的表现,我不禁回想起当初安华喊出的两个口号:“我们都是一家人”,还有“马来人、华人、印度人、伊班人、卡达山人的孩子都是我的孩子”时,究竟家庭成员和孩子们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其实这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