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上周宣布放弃竞逐连任后,北京与香港的关系再度引发各界的关注和议论。
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香港已被英国统治109年,但毛泽东主席不急于拿回香港,而是维持原状让香港更加资本主义化。也因为生活在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中,香港人养成了一不受管、二不被治、三不被统的心理状况。追求个人自由,放任赚钱也成了他们的人生坐标。
与中国大陆的社会主义/共产制度相比较,香港人逐渐成为另类的华人,甚至对共产思想有抗拒之意。在7、80年代兴起的香港人称来自大陆的人为“老表”,就含有轻蔑之意。
但当80年代(1984年),邓小平会晤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就明确提出中国会依约在1997年拿回香港。邓小平也正式提出“港人治港,一国两制”的方案,作为安抚香港人的保证。
就这样,作为船王董浩云的第二代董建华当选首任特首(由国务院挑选出来的400名选举人投票选出),这意味著中国需要一位具有资本家形象的重量级人物来推动一国两制,以贯彻“马照跑,舞照跳”的治港方针。
在最初的时候,邓小平还是希望通过香港的“一国两制”来影响台湾人也接受更宽松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政制中,香港政府外交、内政和国防事务,全归中央管制。即便对基本法的改变,也要得到人大的同意。至于台湾,邓小平的意思是希望台湾也能与中国统一,但允许拥有自己的军队和警察,并可自选总统,只是它不再具有外交和国际国防的权力。
后来因为香港发生太多的游行和抗争,也就将“一国两制”的宣传搁置下来。
非林郑月娥一人造成
《纽约时报》在评论中有提及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因两大失责而不再被支持连任,其一是对处理2019年的“逃犯条例”引发不可收拾之乱局及其二是在2022年2月无法控制疫情之恶化,造成日患者逾万人,因而促使中国觉得有必要另选他人来收拾残局。
其实今天的香港乱局也不是林郑月娥一人造成的。在这之前所发生的事(2017年之前),就非她所能控制。
例如在2003年时,已蝉联特首的董建华(1997-2012年第一任及2013年起第二任)。为符合中央的政策,他提出了国安法第23条,其内容如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当时的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就表示23条文就像一把刀架在脖子上,令很多人忧虑这项立法可能会影响港人本来拥有的人权和自由。当时身为保安局局长的叶刘淑仪就全力支持这条法案,结果在2003年7月1日触发50万港民上街游行,反对“国安法第23条文”。
因为反对声浪过猛,董建华在2003年9月5日宣布撤销“国安法第23条文”。也因为受挫,他于2005年1月宣布辞卸特首职,他承认过急推出太多改革措施,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管制能力。
旋后,中央推举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接位。这位公务员出身的官僚,在2005年提出他的政改方案,但没有交代港民所要的双普选(特首和议员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也就再度引起25万人上街游行。
曾荫权在2007年获得继任,而在2012年结束任期。他在担任特首期间,被查出有官商利益输送丑闻乃被判罪名成立,处监20个月(后改为12个月)。这位渎职贪污的特首也因贪念毁了一生。只是他在任期间,只出现小波折,没有大风浪。(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