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多姿,共存共荣”成为了林连玉争取马来西亚多元文化权益的核心遗教。这个由其所釐定的立国精神,亦为林连玉基金所继承和发扬著。
在1954年,发表于8月的〈答马来前锋报记者问〉,大概是林连玉较早接受马来报刊访问,以接触马来群体的宝贵机会。在这次访谈中,他首次向马来族群发出和平的橄榄枝,畅谈马来亚建国,首先需建立“共存共荣”的理念;而“共存共荣”则是建立在尊重多元民族文化的基础之上。他认为若能把华文列为官方语言之一,即是“共存共荣”最显著的表现。
林连玉亦申明华人是热爱和平的族群,希望马来群众有所信心。在同年10月,林先生在〈吁请全雪隆董联会反对67号教育白皮书〉中,喊出“语文是民族的灵魂”的口号,强调华人不能被他人征服;毕竟,民族文化的丧失,即是民族的灵魂受损。
在1954年12月,林连玉所发布的〈教总第四届常年代表大会致词〉,反对以英文教育为核心的“国民教育”;认为国民教育,应该在马来亚真正建国时,由本国多元族群来共同制定的。同时,在〈雪州华团代表大会反对教育法令、白皮书致词〉的沉痛呼吁中,他重申了马来亚华人尽了义务,就该享受权益的公民观。
林先生指出:“今吾人牺牲国籍而为马来亚人,在马来亚所得到之权利,不多于中国,亦至少不少于中国,吾人在马来亚不是奴隶,同样是主人”;据此数语可知,他主张本邦华人由对中国的国家认同,转向对马来亚的国家认同,其作为马来亚公民、主人的权益是丝毫不打折扣的。为了达到反对政府将英文教育定为国民教育,林先生亦提出〈吁请华、巫合作反对不合理教育法令〉,以对英殖民政府进行策略的搏弈。
应捍卫教育权益
林先生欲回应《海峡时报》的不实报道,在1954年12月写出〈驳《海峡时报》社论曲解华教函〉驳议一篇,直斥英政府要以少数人的母语——英文,以替代多数族群的母语教学,是抹杀华人文化的政策。在〈答《马来前锋报》记者问〉一文中,林先生重申英文教育是一种殖民化的教育,无论华裔、马来裔都应该维持母语教育的权益。这次访谈,他最核心的观点是:“世界上并无人种优劣之分,像在马来亚这种各民族杂居的地区里,应当采取调和的政策,而不应采取排斥的政策”。
英殖民政府认为英文的国民教育有助于培养马来亚观念。1955年元月,林连玉在〈驳华民政务司署言论谈话〉反驳此说,指出马来亚华人早已认同本邦,而华人愿意尽纳税和当兵的义务,这就是马来亚观念。
在是年中,林连玉在〈首届普选联盟大胜后访谈〉,认为联盟的胜利是超种族主义的胜利;他重申联盟执政后,将华文列为官方语言,毕竟马来亚建国,华族占有决定性的力量。当华巫联盟的教育政策不明朗之际,林先生在〈“制订教育政策委员会”谈话〉中,以民意力量来劝告政府拨乱反正。
同年10月,林先生在〈一九五五年庆祝教师节致词〉这篇重要的发言中,其整套“心理的建设”的论点业已整合完备。这时,距离他在《马来前锋报》将“心理的建设”的理念以爪夷文的形式发表出来,还早了半年有多。
理念涵盖各民族
在1955年10月至1956年5月这段期间,林连玉发表的〈马来亚职工理事会教育政策备忘录访谈〉延续著“心理的建设”这套构想。文中,他具体地发挥了“共存共荣”的精神,在此理念下,必须确保各族群在普遍接受免费中、小学教育上的“平等原则”。
值得留意的是,林先生的关怀是普及全马各民族的,他在马来亚未独立前的第一阶段的“第四项”建言中,便说:“以更多的努力,提高巫族的文化,使各族间的文化趋于比较平衡的水准,如多多开办巫文师范班、设立巫文中学、创建巫文翻译馆,都是急不容缓的事”。他亦提出面对马来亚多元族群的情境,本邦的教育政策必须“面对现实,因势利导”。承上,在马来亚独立后的第二阶段,由于马来亚是以华、巫、印三大民族为主体来取得独立的;从国家的层次,华族作为马来亚第二大族群,一方面全国人民尊奉马来文作为第一国语,而华文亦必须成为第二国语。
此外,林连玉亦鼓励泰米尔文同为官方语言。再者,以马来亚为第一故乡的精神,在此文中表现为对教育内容必须马来亚化的坚持。在完全忠于马来亚国的前提下,他亦强调多元文化之间,务必互相尊重、殊途同归。由上可见,其将“心理的建设”的理念,具体的运用到马来亚独立前后,我国教育大原则上的构思。从此以降,林连玉许多对马来亚国族建构的主张,及母语教育的论点,都和“心理的建设”的理念密切相关。
在〈林连玉先生八十大寿致词〉中,他慷慨激昂地陈述了其争取华族权益的心声与斗志。在这段著名的演说中,他呼喊到:“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种族的国家。你要谈什么公平,谈什么团结,我们的信念是什么呢?多姿多彩,共存共荣!凡是违背这个原则的,都是假话,我们不相信,是骗人的!”
多彩多姿共存共荣
从此,“多彩多姿,共存共荣”成为了林连玉争取马来西亚多元文化权益的核心遗教。这个由其所釐定的立国精神,亦为林连玉基金所继承和发扬著。
另外,在他1980年12月18日写给其妹林子贞的信中,对其推动华社忠于马来亚,以成为马来亚公民的主张,作了如下的定位:“我在马来亚华人社会中应属先觉。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马来亚有独立建国消息,我就大声疾呼马来亚的华人必须忘记祖国,以马来亚为效忠的对象,与他族争取平等生存的权利。当时大多数华人不谅,骂我是数典忘祖。谁知到今日,要求身为马来亚的公民而不可得了,而我早在1951年就已取得马来亚的公民权了”。
可以肯定,林连玉“心理的建设”的理念,是其对大马立国最为核心的信仰,也是他认为足以传承给大马公民的精神资产。
本文根据与林连玉相关的文献,初步将“心理的建设”论述的形成脉络作一种简介,并试图彰显其对大马立国的重要意涵。在60年后的当下,或可让读者反思〈心理的建设〉一文在大马的历史地位,以及传承林连玉“多彩多姿,共存共荣”的精神之价值。(之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