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身边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怒的欺诈事件!原本售价为32万令吉的单层排屋被一家所谓的房产销售公司以“欺诈”手段包装来吸引消费者。他们先在广告明码标价27万令吉吸引消费者上门,在预订过程时还不断强调只需要27万令吉。几天后,才告知消费者“27万的单位已经售完”,并诱导消费者转购原本的32万令吉的单位。
这种行为并非孤立现象。另外,社交媒体和房产平台上频频出现打著“可负担房屋”标识的广告,如RUMAWIP、PR1MA、SELANGORKU等,询问后才发现并非政府津贴项目。甚至有些租赁地契(Leasehold)的房产,被故意误导性为永久地契(Freehold)!
从虚假宣传到不当推销,这些情况已经不是个别问题。这些不规范行为,让行业的诚信受到质疑,让房产被歪风骑劫。房产销售风气如此,到底是房产中介操守问题,还是市场机制责任?
在时代的齿轮碾压下,科技迅速发展,社会剧烈变化,带来了许多的就业不确定和经济的不稳定性。“月入过万”似乎已成主流追求,成为人们眼中财富和成功的标杆。房产行业凭借“高收入、低门槛”似乎成为了许多人眼中的一线曙光。
一般上,只要能言善道,18岁以上,几乎不需任何专业资格或考核就能进入房产行业。这仿佛在是在这个经济压力和快速的时代,打开了一个突破口让许多人趋之若鹜。吸引了大批一心只想要赚快钱的人加入。然而这些抱著“快钱”心态的人在缺乏足够培训的和没有合法持证情况下便匆忙上阵,对自己在销售的产品一知半解,缺乏房产知识,对职责更是模糊不清。
此外,房产中介工作并不容易。它是一份靠佣金的工作,需要承担广告、宣传、交通等各项开支。一些中介在急于成交开单,赚取佣金的驱使下,往往更注重销售话术。这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引发了不当销售行为,当中包括欺骗性推销,进一步让市场出现信任危机。埋下了当今乱象危机。
许多没有责任感的房产公司只关注销售业绩,不重视销售旗下中介们的房产知识,业务培训,甚至不协助旗下无牌中介申请执照,任由他们的无牌中介自由发挥,只求业绩。此外,还有一些不务正业的公司鼓励旗下中介们卖力的在不同的社交媒体疯狂炫耀豪车和高额佣金来吸引眼球。更有甚者,一些“不负责任”的领导怂恿下属采取不诚信的手段,尤其在高额佣金的诱惑下,不遗馀力地指示下属推动项目,甚至默许和鼓励不当行为,以吸引客户和赚取佣金。
一切看似偶然发生的事,其实都是必然。除了房产经纪和中介的自身问题,发展商和房产过剩因素和目前的销售现象有著脱不了的关系。首先,面对供过于求的市场,发展商仍选择大规模开发新项目。另外,为了提升销售成绩和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他们不断扩大销售团队,和许多无证的房产公司合作销售。这一做法虽能短期提升销量,但也埋下隐患,导致大量房产中介在“有限”市场内激烈竞争。
避免误导消费者
在这种环境下,有牌无牌中介们为争夺客源不得不投入更多资源,打成一团,部分中介因压力而采取夸大房产优势、使用不当手段。因此,发展商有责任挑选良好销售注重职业道德的代理合作。同时定期对房产代理销售员考察,以确保信息准确传达,避免消费者被误导。
在整个房产销售乱象的背后,购买者看似无辜受害者,可是却也参与推动问题发生。在大马社会,明显不重视专业代理的知识和服务,一味的著重价格和贪图小便宜,比如要求中介返还佣金。同时,很多购买者都喜欢听到迎合自己期望的销售说辞,不喜欢听实话。在这种情况下助长了不专业代理的市场,让诚信和专业度逐渐被忽视。
不执法等于纵容!作为监管部门,政府的职责在于维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市议会和消费部门取缔非法小贩、无证商品,然而,我们却鲜少听见或看见财政部、房屋部以及马来西亚估值师、估价师、房地产经纪及物业管理局在房产市场上取缔执法。虽然《242条文》(Act 242)已经明确规定了房地产行业的规范、标准、条例以及处分措施,但政府在这一领域的监管显然不足,执法力度欠缺。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导致违规者仍有空间继续不当操作。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房产市场的乱象不是偶然事件,而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政府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够,不能震慑违规行为。发展商追求极致利益,忽视对合作房产销售代理的规范。房产代理为获取佣金,不正当手段吸引客户。消费者一味追求低价与返佣。若这情况不加以纠正,房产市场问题将持续恶化,动摇市场基础甚至引发行业动荡,影响经济的整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