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的教育功能是不容否定的。
特别是对于孩子。他们盯著电视的时候,能够吸引他们注意力的常常是广告。
广告的快节奏,简单的情节,不啰嗦,是高端的教育。原本是教育群众爱上他们的产品。然而最喜欢广告的还是孩子。
比如拿著火器烧掉电视的广告。7岁的女儿看得集精汇神,比生任何课还要专心致力。
还问爸爸:为何那个哥哥要穿著骷髅的T恤?
夸张内容误传信息
觉得这个广告设计是不妥的。
好好的东西为何要烧掉?玩火会自焚,玩火会害人,伤产。总之,玩火毕竟肯定不是好的教导。
夸张的广告内容是为了吸引眼球。达到目的之余,也很遗憾地做了许多错误的示范,播下错误信息。
《诗经·大雅·抑》:“诲尔谆谆,听我藐藐。”谆谆教导不只是课堂教学的工作。谆谆恳切、耐心地教导包含在广告中。广告公司能够不注意吗?况且是在孩子看电视节目的时候,我们没有权利选择广告的播放,但是我们可以要求广告设计制作能够提供优质高效的广告内容,达到双赢的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