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说,大马面临最严重的贪腐问题,并强调除非透过良好的机制铲除贪腐,不然国家无法步入高收入国。刘部长说得当然有道理,相信许多国人和笔者一样,都深表赞同。
可是,我们不要忘了,拿督刘胜权上任首相署部长两周年,职权负责反贪,结果他交出什么好成绩?有多少贪官落网?大马的透明度比以前更高吗?如果没有,刘部长再说什么肃贪工作如何重要都无法扭转国人的印象。
诚如刘部长说的,政治人物和公务员利用本身职权和行政漏洞利惠亲友,给予政府工程计划和执照等,但政府为何没有采取行动?而且,涉及赵明福命案的两名反贪污委员会的官员居然还能升官,这种印象也无法令人对反贪会有信心。
人民不会忘记,政府在一些著名的案件中的差劲表现,例如巴生港自贸区(PKFZ),政府花那么多时间和金钱,最后需要负责的只是小官,“大鱼”都不见了。
现在的一马发展公司涉及的金额达420亿令吉,反贪会有没有介入调查?有没有给民众一个交代?如果没有,谈什么透明度呢?
要杜绝贪污,不能空口说白话。政府应该立法规定,所有的国会议员(包括首相和部长)都应该公布他们的财产,让公众明白他们在当官前后的资产变化。而且,法令还需规定,任何没有诚实上报者必需受到惩戒,如禁止参加竞选等。现在的国会议员并没有向支持他们的选民报告资产,透明度很低。部长的资产只呈报首相,国人也不能了解他们的清廉程度。这种情况不改变,谈再多大道理也没有用。
反贪会更不应该列入首相署,反而应该把它独立出来,并规定它必需向国会负责,接受国会的提问和回答。只有这样才能使它真正独立,向人民负责。否则,我们如何能期待反贪会调查它的上司?它最多只能查查小官,不能也不敢碰它的“老板”。
刘部长可以聘请独立机构调查大马人对反贪会和反贪工作的印象,就会得到清楚的答案。反贪不是靠口头的言论,必需拿出实际的成绩。所谓良好的机制,就应该规定反贪会向人民负责,并强制议员向人民呈报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