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聊聊拙文《争一口气》的回响。
除了上周本栏所提及《黄疏赢的神奇历史观》,另有一位陈勤胜兄亦不吝指点,以《“中华民族第一名”妄想症》为题,指“某专栏作者”将《黑神话·悟空》游戏的爆红,归功于“中华民族刻苦勤奋、争一口气”,是“非常愚昧无知的自爽文”。
虽未指名道姓,但我脸皮厚,自行对号入座,否则如何得以自爽?
勤胜兄指“大多数华人在日常生活中郁郁寡欢,处处受限,诸事不顺”,因此陷入低潮,视“中华民族崛起”为人生浮木,“一旦有什么事情中国第一名或是华人出头天,就可以杀猪还神并耀武扬威地庆祝三日三夜”。
还说:“大多数华人(尤其马来西亚华人),都会莫名陷入极端的民族主义热潮中,过度的民族主义就会引起过度的无知傲慢......这些傲慢与偏见就会上升到无礼的可笑,导致的无知无礼进而演变成无耻下流,更演变成反智的悲剧。”
坦白说,一竹竿就把“大多数华人”形容得如此卑微不堪,什么无知傲慢、无礼可笑、无耻下流......措辞之严厉,实属罕见,不由我不佩服勤胜兄高高在上的勇气。
对一些人觉得“中华民族崛起,中国伟大全世界华人都会好”,勤胜兄认为是“愚昧偏见与充满歧视”,他们“在旁人眼中看起来就像是喝醉酒无法自理的智力低下,自控力趋近于零的可悲成年人”。
中国崛起,大马华人的地位能否随之提升?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我不是专家,不知道。
但我知道的是,自19世纪末中国遭西方列强凌辱,千万中国人流散世界各地,百年来频受打压和歧视,是铁一般的历史事实——当中国被踩在脚底,全世界华人同样会被看扁。
许多海外华人因遭人歧视,日子久了,竟把“低人一等”当作理所当然。所谓“跪久了,忘了怎么站立”,连看见旁人在他族面前挺直腰杆,也吓得慌忙把对方拉下来一起跪。
文章中有一段特别有意思:“本地华人要走出自己自强不息的道路,就不应该妄自菲薄......写下或说下骄傲自满并贬低其他人的言论”。
陈兄把要争气的“大多数华人”骂得狗血淋头,但语锋一转,又要华人“自强不息”,然后“不应该妄自菲薄”。前言不对后语,我拜读再三,被搞得晕头转向,不知他哪一句话是真。
有趣的是,劝勉华人莫“贬低他人”的陈勤胜,全文几乎把大马华人贬得一文不值。他凭空给华人套上诸多罪名,让人感觉不是有严重妄想症,就是与华人有深仇大恨,或者像那些心态扭曲的反华网民,以为用言语羞辱华人,就能抬高自己。
不难看出,陈兄因某些大马华人发表亲中言论,或是我这类以“中华民族”自豪的“可悲成年人”,而心生不满,认为对自家民族自豪、自赞,甚至激励大家要争气、莫被人瞧不起,就是无知傲慢,就是看扁他族,就是种族至上主义。
这与黄疏赢在其文末所言:“样样都要争第一会不累吗?......提到五千年来就是要争一口气,其实还不如省点力气,去认真学会什么叫作和平相处。”,两者论调之雷同,仿佛事先说好了一般。
我的文章只提“争气”,完全没说什么“争第一”,而陈黄却不约而同,把“争气”偷换概念成“样样要争第一”,如此无中生有,不知是纯属巧合,还是“英雄所妄想略同”?
何况,对运动员而言,不争第一,难道争最后?你试试和李梓嘉或安赛龙说去?
两位高人侃侃而谈,理直气壮的编一堆歪理,还被一群同道中人在留言区赞不绝口,不由让人担心,如果大马华裔子弟都抱著类似想法,那才是华社的不幸,大马的不幸。
一个人如果不以本身的族群自豪,难道应该自卑?不争气,难道该自甘堕落?
华裔家长要求孩子刻苦耐劳,就等同贬低他族好吃懒做?大马华校向来教育子弟中华文化礼义廉耻,难道就等于友族没有礼仪不知廉耻?
我们自小读文天祥的《正气歌》,岳飞的精忠报国,屈原的爱国精神、勾践的卧薪尝胆,都是满满的民族骨气和爱国情操,难道这些教材都有辱友族,全该删除?
想像一下,假如巫青团长阿克马突然脑筋开窍,不是发表嚣张的种族主义言论,而是高举拳头,呼吁马来子弟“要争气!要当一个有骨气的民族!抛弃土著特权!拒绝固打制!要靠自身能力考取大学名额,不要枴杖政策!......”
请问,作为异族的华社,要不要拍烂手掌给予全力支持与赞赏?还是要像两位文友那样,觉得阿克马无知傲慢,贬低华社,因此心灵严重受伤?
陈勤胜、黄疏赢两位作者,一位要胜,一位想赢,想必其父母当初就望子成龙,祈望他俩要自强不息、要争气,要出人头地,不要轻易认输。可叹两人长大后,居然觉得争气是不对的,甚至是可耻可笑的......莫非两人都想当个不争气的华人?
唉!我都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