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讯部长法米指出,政府无意延后实施明年1月1日生效的社交媒体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监管框架或执照措施。他是针对亚洲互联网联盟(AIC)最近致函首相安华要求暂停此措施一事,这么回应。
根据媒体报道,亚洲互联网联盟要求政府,延后落实所有在大马拥有至少800万注册用户的社交媒体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须申请执照的计划。由谷歌、Meta、X、苹果、亚马逊等17间科技巨头组成的亚洲互联网联盟认为,这监管框架对网络科技业是不可行,同时给企业带来过度负担,从而对革新领域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我认为团结政府有必要重新检讨落实社交媒体平台需申请准证的措施,避免影响拥有无限发展空间的数码经济成长。到明年年底,数码经济对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预计将从目前的23% 上升至25.5%。为此,首相安华必须认真看待亚洲互联网联盟的来信。在数码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政府应该加强与这些科技公司对话,就互联网政策问题寻求最佳实践。
我建议政府可以参照新加坡执行的网络犯罪危害法令,规定服务商须推出合理的验证措施,防堵假用户或网上机器人程序(bots)。要求用户采用强有力的登录验证功能,包括必须利用身份证来进行注册手续。
严管社媒是可以避免其被滥用为网络诈骗的管道,却不是用来打压公平公正说实话的手腕。令人遗憾的是,当初说得最大声维护人权者,现在最厉害打压人权。只有独裁政府才会想方设法控制言论自由,不容许有任何批评的声音。
目前,我国言论自由受到多项法律的限制,其中就包括希盟领袖原先要废除,但是却违背承诺拿来对付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的《煽动法令》。
我想提醒政府,我国近几年在数码经济取得的成就,归功于地理优势、电力资源以及政府的支持政策,才吸引众多国际企业前来投资兴建数据中心。这些科技企业的到来不仅能够带动国家科技和数学经济发展。从而协助我国培养一批高技术人才。这是一举多得的营运模式,我们应该设法加强,而不是立法限制!
多项数据显示,外界对马来西亚互联网行业投资前景持续看好。在这前提下,我认同政府确实必须制定一个适当的问责和监控框架,在保护公共秩序,又能维护言论自由。因此,政府可鼓励平台突出高质量的内容。
既然我们在争取公民自由的抗争过程中有取得小进步,我们必须继续争取言论自由的权利,哪怕表达出来的观点不受欢迎,会受到对付,也必须让政府听得到,以维护国民拥有发言权与持有观点的权利,因为这些权利是属于所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