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凡住过必留下邻居,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凡存争议必藏玄机。如果不是改朝换代,拉曼大学学院到底应属于公共财产或者马华公会的私产的盲点也不会暴露在太阳底下被讨论。拉曼大学学院的政府拨款的争议应该就不会发生。拉曼大学学院得不到新朝政府给予过往般的拨款,打从去年财政预算案开始,就成了朝野阵营的政治话题。
既然出现争议,只要坐下细心厘清,总应该能够找出答案。问题能不能解决,端看当事人是以“大吉利是”谋求双赢的进取性思维来思考问题,还是采行“大家来死”的玉石俱焚的报复性反击手法,谋取政治资本为首要目的不惜玩死拉曼?
调整组织让华社参与
自去年财政预算案发布后至今,不难发现拉曼大学学院能否继续获得政府的巨额拨款的症结所在,即在掌管拉曼大学学院的资产的“拉大教育基金会”(TARC Education Fundation)的成员,是否能够按组织章程的规定,超过半数成员由非马华公会的成员所担任?以及控制“拉大教育基金会”的“信托委员局”(Board of Trustees)至多由9名成员所组成,是否能够腾出半数以上成员由非马华的成员担任?这两道题目的解答均需以拉曼大学学院的长远最大利益做为前提。
对马华公会领导层而言,将“拉大教育基金会”和“信托委员局”的多数代表权让出给华社,除了能够一劳永逸地消除获得政府长期拨款的争议之外,还能与华社进行密切的连结,确保拉曼大学学院继续造福华裔子弟的办学路线。
局部调整组织组成架构,即释放出解决问题的善意。只要获得华社领袖的参与,也扩大了拉曼大学学院获得华社捐赠的空间。对华社而言,理应肯定马华公会在创办拉大50年所付出的努力,为华社和国家培育了许多人才。因而让马华公会委派的代表保留“拉大教育基金会”的主席职位,应当是大家可接受的底线。
总而言之,拉曼大学学院应否获得政府制度化下合理的拨款问题,必须跳脱政治因素撇开政敌间的算计,从整体华社长远最大利益的高度来切入,才能找到朝野政党、拉大校友会,以及华社领袖之间的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