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大马旅澳的大学生因银行犯错,给她的账户打了460万美元的透支额度。这“天降横财”让她喜出忘外,在澳洲尽享受,更因此推迟了团毕业的时间。
虽然说这位“幸运儿”尚不一定会被法庭定罪,但生命旅程有著了这样不光彩“际遇”,不论怎么洗也洗不脱“心灵上犯罪”的污点。即便最终躲过法律的制裁,因诚信有了污点记录,势必影响个人在社会立足的条件。
就“天降横财”这件事,让我想到佛门五戒中的“不偷盗”的涵意。这条戒律的原意应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能拿”。应从“不偷盗”扩大到“路不拾遗”的概念。因为路见到有价值的东西而占为己有也是一种贪念。将心比心,不见东西的人必定心急如焚,如果能够失而复得,必定喜出望外。当“路不拾遗”的人愈来愈多,“物归原主”的机率也就相应的提高。
失误员工受处分
回到因为银行打错了数据而让那女孩“突然发财”的案例,造成银行损失的那位员工,必然要遭受银行处份,甚至丢失饭碗。而且受牵连的可能不只一个人,可能是一个部门都得承担连带责任。
倘若那位大学生在发现自己“突然发财”后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银行告知天降横财的奇遇,将可免去许多人的“麻烦”,为社会添了更多的正能量。就金钱的角度而言,也许有人会认为亏大了。但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不主动提报的代价却可能是牢狱之灾,一生的信誉可能就这么给毁了。
同样的,当有人在没有目的情况下捐给你的国家一大笔钱,如果这些钱是用来改善国家的贫穷问题,诸如资助中下层阶级子弟接受更好教育。这样的善举值得赞赏。但是,如果善款被用在不当的地方,甚至像旅澳的那位女生用在物质享受而尽情挥霍,纵使最后能够侥幸的逃过法律的制裁,但剩余的人生已得不到世人的尊敬,生活已没有尊严可言,死后还要接受历史的审判。
人啊人,很多时候就是看不开。明明应该要给出去的,却偏偏还要搜刮据为己有。享尽荣华富贵之余竟忘早晚也会住进富贵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