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者痛,仇者快”的董总夺权风波,纷纷扰扰闹了几近一年,毫无解决迹象。法庭谕令双方寻求和解之道,也有人试图做出努力,希望双方以华教前途为重,心平气和坐下来谈,化戾气为祥和。可是到了开庭日,以傅振荃为首的反对派口口声声说没有和解可能,叶邹除了“等法庭判决”,没有第二句,沉著应战姿态,至为明显。
反派这么嚣张,主要是得到董总前失意份子、野心家、部分前“左翼”人士以及5个华团大力支撑,才会摆出志在必得姿态,公开叫嚣叶邹不倒,绝不干休。“助阵”的个人与团体不罢手,争议双方绝无可能化干戈为玉帛。
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没有得到大部分理事支持,叶邹在过去8年,不可能稳坐钓鱼船,当董总领导人的。是“率军起义”的反派在过去8年里,与叶邹紧密合作,支持叶邹当领导,让叶邹在最近改选中不劳而获;反派指责叶邹领导“失当”的决策,是他们曾经参与讨论、举手赞同的。并肩作战的战友突然反目成仇,又发表堂而皇之的倒叶邹宣言,葫芦里卖甚么药,明眼人一清二楚,了然于胸。
华团无辜被牵连
所谓“百人联署”,说穿了,是有人出钱,有人出力,有人授命,有人奉命。百人之中,多少人认真读过、了解文告内容之后才签署?以华团主席身份签署者,事前曾否与主要理事商量,事后有无在理事会上“追认”?“百人”之一的著名写作人曾任道(笔名甄供)已经自掏腰包在报刊登启事,宣称未曾同意签署;据悉,有人言明以个人身份签署,见报时却冠上团体名称,令团体无辜被牵连。
虽说华团主席对外可以代表团体发言与做事,但是,对非紧迫性、有争论性、关系到民族教育这等大事,就必须谨慎为上,先寻求理事会共识才代表团体做事发言;不得已,非及时表态不可,事后也必须经由理事会追认。没有或者不愿这么做,就是霸道。
董总这场夺权风波立下一个很不好的先例,就是华团领导人公开介入另一个华团的内部纠纷,而且还高举“正义”旗帜,把干涉他人内政视为理所当然。
法律上,每一个注册团体都是独立的;个别团体之间只有互相配合,为共同目标奋斗,为族群服务,不应当公然干涉另一个团体的内政,或因不满某一团体领导人,就联合其他团体,大动干戈,大加讨伐,务必倒之而后快。
团体是由会员共同组成的,会员之中,难免有不同立场、不同政治信仰;对一些事态看法相异,是正常的。团体领导人最忌惮的,是急于对争议性事件表态造成分裂。
正如马来亚南洋大学校友会主席缪进新所言:“如果我们作声表态,那必然卷入董总领导层的纷争,等同将问题带入校友会,引起分裂,不利校友会的团结。”他斩钉截铁表示:“校友会不参与这层面的争论,不站边不表态,以免加深华社的分裂。”
缪君是针对有人质疑该会为什么没有对董总纠纷表态,做出明确表态。
董总夺权风波一发不可收拾,与高举反叶邹大纛,党同伐异,声色俱厉指责叶邹“蛮横、霸道”的个人与团体推波助澜息息相关。团体领导人如果能够有缪进新的睿智,懂得克制,不轻率发言和表态,华社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