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已经暂时平息了的阿拉字眼课题,又因林冠英的圣诞节发言,而再起风波,甚至引起伊斯兰党的最高决策机构、宗教司协商理事会,发出非穆斯林禁用安拉字眼的强烈反应。
对于这事件,是可以从事实与价值判断两方面来探讨。从历史的角度看,比较宗教学者普遍认为,阿拉是个前伊斯兰(Pre-Islamic)用语,也就是早在7世纪伊斯兰诞生之前便已存在于阿拉伯的用语。从现实的角度言,虽然阿拉伯的非穆斯林、锡克教徒、印尼与东马的基督教徒,也有用阿拉来称呼其神,可由于伊斯兰是个教徒众多(有约16亿信徒,是个信徒仅次于基督教的世界性宗教)的广域宗教,许多人在不知不觉的漫长历史过程中,已把阿拉当成穆斯林的神。
如在中日港台马流行的高级牛津学习者辞典(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便把阿拉定义为“穆斯林用来指称其神的名词”,也有辞典把其定义为“穆斯林与阿拉伯基督教徒用来称呼其神的名词”。日语的大块头辞典《广辞林》,则把阿拉定义为“回教徒用来指称其最高唯一神的名词”(1990年版),(日文也有用回教与回教徒这用语)。这也是一般日本人对阿拉的理解。
中国学者任继愈在其主编的《宗教词典》(2009版)的释义则是“阿拉伯”Allah的音译,也译阿拉,伊斯兰教信奉的唯一的神,中国穆斯林也有称阿拉为胡达的(波斯语),惟通用汉语的穆斯林多称阿拉为真主。(见页426)
可见,在一般人的认知中,除了特殊地区外,多把阿拉与伊斯兰挂钩起来。实则,印尼的国家意识形态,即建国五基(Pancasila),或大马的国家原则,则是选择用中性的神(Tuhan),而非阿拉这字眼,来指称对神的信仰。从价值判断的角度看,若把此处的Tuhan改为Allah,会否引起非穆斯林的不同意见,恐怕也具争议性。至于个别不同宗教、教派或个人认为,宜用阿拉来称呼其神,从联邦宪法或信仰、言论自由的角度看,自然宜尊重个人的自主选择。惟就国家原则言,个人认为宜用Tuhan而非Allah——除非大部份的非穆斯林一致同意改用Allah。毕竟,语言与语义,有其约定俗成的一面。
至于何以最近伊党的宗教司协商理事会,反对非穆斯林用Allah来称呼其神,个人认为,除了政治考虑外,尚有一个一尊多元,也就是伊斯兰教地位高于其他宗教的情结在起作用。这是我国的特殊的政治宗教生态,所致成的结果。各教要如印尼般平起平坐,尚有待长期的演变。
此外,伊党支持者大会堂的主席符芳桥(为基督教徒)在1月20日,星期日,在巴生老友会主办的《伊党的治国理念》的讲座会中认为,伊党的宗教司协商理事会这个最高决策机构,会发出非穆斯林禁用阿拉来称呼其神的主张,是个显示出党内的保守宗教师的反扑,也就是,他们自觉近年来被边缘化,好不容易才抓到这个机会,来反扑开明∕专业派。实则,保守派甚至认为,近来的党报《伊斯兰运动报》(Harakah),也在边缘化他们,故早就伺机反扑。同理,他们主张伊党主席可当首相(若民联攻下布城),也是出于同一理由,而非针对安华或民联。伸言之,这是个党内派系斗争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