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5日讯)台湾刘姓男子劫财劫色杀害退休女教师案,经5度判死改判无期,最高法院如今驳回上诉定谳。受害家属表示,此案被折磨近10年最后却判无期,“对司法和政府绝望”。
根据中央社的报导,高雄10年前发生刘男劫财劫色,并持铁锤打死退休女教师命案,一审至更三审5度被判死。但更四审认定刘男犯行是随机偶发,不符“情节最重大之罪”,改判无期徒刑,如今台湾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受害女教师丈夫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访坦言,“对司法和政府绝望”,司法是人民最后依靠,此案受害家属被折磨近10年,凶嫌也被判了5次死刑,但最后却是无期徒刑定谳,“最高法院就是最高烂院”。
死者丈夫今年5月听闻改判无期徒刑时曾背著妻子包包哽咽表示“头皮发麻”,但他悲愤坦言,其实从逆转改判无期徒刑就知道“完蛋了”,为了废死联盟这一小撮人一直拖,过程还经历大法官释宪死刑部分合宪,最后就是在等这时候“正中下怀”,“大法官释宪刚好作为废死最后的依靠”。
他表示,诉讼过程中最高法院法官甚至当庭当著受害家属的面,教导杀人犯辩护律师如何论述,甚至法官也当庭承认是“罪大恶极”,但到最后判决却说是可教化。
死者丈夫无奈表示,身为受害家属也知道法律上恐怕已无救济机会,就连律师也在宣判前认为,没有希望再判死刑。
根据早前报导,对于相关鉴定报告认定刘男可教化,死者丈夫控诉,高雄荣总曾出具报告指出,刘男15年内性犯罪再犯率非常高,凯旋医院也证实刘男并无精神问题,但法官不但不采纳,医院方也无法评论是否可教化,但法官却硬凹成有教化可能。
他认为,刘男有法律扶助基金会3名律师,自己却只有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1名律师,即使后来自费多请1名律师,双方仍不对等。台湾的人权制度根本便宜加害方,对被害人和家属相当不平衡。
“台湾没有废死的条件”,他说,国外废死还有搭配终身监禁,让加害人不可能重返社会,但台湾判无期徒刑却有假释可能,这对被害人跟家属来说不仅无法抚平伤痛,也是增加恐惧。
根据中央社,全案起于,2014年12月间刘男因不满与女友分手,骑机车四处寻找未果后,在高雄市左营区发现一名刚买菜准备驾车离去的退休女教师,遂起抢车意图。
刘男趁被害人上车时,持铁锤重击她的头部,导致她瘫坐车内。当刘男发现被害人有苏醒迹象时,再度持铁锤重击她头部。
由于被害人车辆有暗锁装置,刘男无法将车开走,愤而搜刮被害人皮包内新台币2000元,并性侵被害人后离去,被害人因头部伤口大量失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