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4日讯)台湾高雄一名男子性侵未成年继女,最终分别判8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10年,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台媒报导,高雄一名男子于2018年3月与妻子结婚后,与国小一年级的继女3人同住,平时生活相当紧密,3人平时会一起洗澡。
根据判决书内容,由于每个人洗澡的时间不同,妻子洗得较快,洗完澡后会先离开浴室。
岂料男子竟趁著妻子离开的空档,以“不配合听话将遭神明处罚”为由,对继女强制性交,时隔2年一家人搬到凤山区住处时,他又用同样的说法再对继女伸出狼爪。
直到2022年8月,母女俩谈心时,问女儿是住台北还是高雄好时,女儿回她“在台北比较快乐,想回去台北”,问她为什么,女儿才说出继父会要她用嘴巴含住生殖器,让母亲听到大吃一惊,赶紧带女儿去找丈夫对质,但丈夫否认,她愤怒下直接报警,并在同年11月跟对方离婚。
高雄地院审理时,男子否认对继女伸出狼爪,辩护律师称案发现场均为空间狭小住家,若男子有对继女做出不好的行为,妻子不可能没听到。
但法官检视相关事证,发现男子曾为此事向妻子道歉,“我不会再靠近你们了 我也不可能再伤害你们”、“你可以撤告 你还是坚持提告”、“我进去最少7年起跳 我连在里面的日子也过不下去 干脆走完人生好了”,甚至还传送遗书等照片,也向继女道歉,还说出“谢谢你爱我,爸爸虽然有错在先,我死后也不敢要求你原谅我…”。
男子供词前后不一,因此说法不被采信。
高雄地院法官审理后,依照两宗对未满十四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各判男子8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10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