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17岁少年把银行个人账号名换成商家名字,再透过PayNow付款截图误导对方,一招数骗吃骗喝,到酒吧喝酒吊花,还买手机奢侈品,最终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至少12个月。
现年19岁的被告因案发时未满18岁,根据新加坡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他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被告共面对13项控状,早前承认其中6项,包括欺骗、偷窃、谎称已付款骗取服务等罪行。
根据控状,被告在2022年4月到2023年6月之间,多次到处行骗,受骗商家包括吊花场、手机店、爱雍乌节的宝格丽商店等,涉案总数超过1万5000新元(约5万2751令吉85)。
根据案情,2022年4月10日傍晚5时20分,被告到爱雍乌节的宝格丽商店,购买了价值690新元(约2426令吉59仙)的皮夹和2720新元(约9565令吉67仙)的粉金戒指。他分别4次“付款”,给店员看了4张PayNow转账截图,都显示钱已进了Bulgari SouthAsian Operations Pte Ltd的户头,并成功把商品带走。
隔天,被告再次光顾,这次又要买一条价值5000新元(约1万7583令吉95仙)的项链。他故技重施,分多次付款,给店员看到第三张1000新元(约3516令吉79仙)的转账截图时,对方指出公司银行户头的名字少了个“s”。意识到伎俩即将被揭穿,被告趁店员查看转账记录时,项链都没敢拿就溜走了。
调查揭露,被告原来是把自己的银行户头名字换成了接近商店户头名字,因此所谓的付款,也只是再次转回自己的银行户头。被告母亲已替他全额赔偿相关公司。
此外,被告因赌球欠下4350新元(约1万5298令吉4)赌债,便想趁机找开锁匠打开舅舅的保险箱,偷走舅舅的钱。
被告和母亲、弟弟以及舅舅同住。2021年11月24日早上10时30分,母亲、弟弟和舅舅一同出门,留被告独自在家。
两名开锁匠把保险箱拿到私宅前院,撬开保险箱后,被告拿了其中的10张50新元(约175令吉84仙)钞票付费,再让他们把保险箱丢到隔壁家的门前。接著,被告带著5110新元(约5110令吉)现金,先到柏龄大厦买手机和充电器,再到驳船码头的一家海鲜餐厅吃午餐。
舅舅等人回家时,见门廊有保险箱碎片,一查发现保险箱不翼而飞,里面的钱也不见了。被告母亲意识到应该是儿子所为,致电到他最爱去的餐厅寻人。母亲事后也为被告做出了这部分的赔偿。
主控官指出,被告于2021年11月第一次被带回警局录口供,之后却一再犯罪,涉及的款项越来越大,可见他目无王法。
“缓刑监视报告指被告母亲没有信心看好他,被告也曾表示愿意做任何事满足私欲,因此建议送他进青年改造所。”
被告没有反对,但称没做好立刻进入青年改造所的准备,还有事要处理,要求法官让他延期服刑。
法官最终判他进入青年改造所至少12个月,并下令让他给相关的受害商家做出1680新元31角(约5909令吉30仙)的赔偿。
法官也批准被告的申请,让他从5月24日开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