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北京14日讯)美国国会众议院当地时间周三表决通过法案,限期中国“字节跳动”公司在立法后6个月自短影音分享平台TikTok撤资,否则将禁止应用程式商店提供TikTok。反对的议员忧心,这项禁令恐违反美国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
在美国众议员们投票表决前,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周三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指出,这种不能在公平竞争中取胜、就采取霸凌行径的做法,最终必将反噬美国自身。
据台湾中央社报导,根据这项法案,TikTok的母公司“字节跳动”(ByteDance)必须在立法后180天撤资,否则苹果(Apple)和谷歌(Google)等公司旗下应用程式(APP)商店将不再提供TikTok。
众议院当地时间早上9时起讨论《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之应用程式侵害法案》(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支持与反对双方激辩后,以352票支持、65票反对,超过2/3门槛通过。
TikTok是由字节跳动完全持股的公司,美国情报官员曾多次警告,中国可能利用TikTok收集美国用户的资讯,影响美国选举、国家安全。
这项法案约一周前由众议院“中国问题特别委员会”共和党籍主席加拉格尔和民主党议员克里希那莫提共同提出后,引起许多讨论。反对者主要担心法案侵害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保障的言论自由。
众议院表决通过,是美国国会第一次以透过立法的方式,对社群媒体平台祭出全国性的禁令。参议院目前还没有相关法案的审议。美国总统拜登本月8日指出,若法案在国会通过,他将签署成法。
投票前,加拉格尔发言指出,字节跳动由中国共产党所持有,字节跳动控制TikTok“对我们的国家安全是一项威胁”。这项法案是要求字节跳动与中国共产党脱离关系,只适用外国敌对势力控制的公司,根本“不涉及言论内容”的审查。
民主党籍的前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力挺这项立法。她指出,该法案并不是要禁止TikTok,她的孙子辈都是青少年,她了解TikTok在娱乐、教育、人际沟通上的价值,也知道TikTok作为商业平台的价值。在字节跳动控制下,TikTok成为“中国政府的喉舌”,这项法案是“为了让TikTok更好”。
肯塔基州的共和党众议员马西反对这项立法,表示他认同提案者要保护美国的用意,但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保障人民接收资讯的权利,不需要政府告诉民众,手机可以下载那个APP、或者可以浏览那些网站。他也担心,这项法案写得太广泛,可能会给总统太大的行政裁量权,这是很危险的。
加州的民主党众议员卡姆拉格-多夫指出,这项法案只是短暂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解决国安的根本问题。禁止TikTok将影响1亿5000万美国人在社群媒体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
她表示,即使中国没有TikTok,还是能透过其他方式影响美国,透过骇客等手段窃取用户的资料。这项法案给行政部门大幅授权,完全没有国会监督,她无法支持这样一个空白支票。同时也忧心将影响利用TikTok平台的新创企业家。
中国:必将反噬美国自身
在北京,汪文斌表示,近年来,尽管美方始终没有找到TikTok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证据,却始终没有停止对TikTok的打压。这种不能在公平竞争中取胜、就采取霸凌行径的做法,扰乱的是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的是国际投资者对投资环境的信心,破坏的是正常的国际经贸秩序,最终必将反噬美国自身。
香港《文汇报》报导,《华尔街日报》分析指,封杀TikTok是挑战美国法律框架的标志性事件,亦很可能影响中美关系,但想要真正付诸行动,还将面临法律和政治领域的多重阻碍,真正实施并非如同部分支持者所想般容易。
《华尔街日报》指出,美国早前已针对多间中国企业采取类似封杀行动,然而面对在美国拥有1亿7000万用户的TikTok,问题显然更为复杂。美国联邦法院法官早前阻止蒙大拿州在当地颁布TikTok禁令,强调该禁令涉嫌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的权利,尤其指出禁令可能源于“普遍的反华情绪”。现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由保守派大法官占优,他们多倾向支持以第一修正案为依据的辩护论点,意味封杀TikTok在司法战中未必占优。
报导也称,现时立法要求包括苹果公司和谷歌等应用商店全数下架TikTok,但并未提及限制用户透过网页浏览器,又或已经安装的应用程式继续登上TikTok。如果新法案有意彻底封杀TikTok,必须同时限制“网页浏览器”和“已安装应用程式”两个浏览渠道,令法案条文衍生更多争议。
分析还强调,封杀令可能带来恶劣政治影响。TikTok上为数众多的年轻选民,是美国两党在大选中都希望拉拢的重要票源,许多年轻用户已公开在TikTok上,表达对拜登政府处理以巴冲突偏向以色列的外交政策不满。拜登一面宣称会签署封杀TikTok的法案,一面又安排自家竞选团队利用TikTok宣传拉票,凸显他处境两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