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 男子借135万新元(约472万5000令吉)给逾40年交情的老友在中国投资,怎料项目一直没进展,两人好不容易在中国打官司胜诉,老友却要拿来当和解金,男子入禀新加坡高庭,成功索回属于自己的钱。
这对拥有超过40年交情的中学同学是起诉人赖江河和答辩人洪枫财,起诉人由锺庭辉律师代表。
洪枫财在2012年通知赖江河,他透过中国的一家公司,以1000万人民币(约200万新元)和合约,买下当地崇州一片土地的使用权,并问赖江河是否要参与。两人谈好赖江河会出资135万新元,后者称自己出于两人的友谊才同意借出这笔钱。
怎料,公司迟迟未开发崇州的土地,赖江河为了确保可拿回借出的钱,提议让洪枫财起诉公司索回200万新元。
于是洪枫财聘请中国律师打官司,赖江河也同意承担部分的律师费用。根据双方在2020年7月签署的协议,若索赔成功,72.9%要分给赖江河,两人也达成共识,未经赖江河的允许,洪枫财不得动用属于他的金额。
最终中国法院判他们胜诉,公司需支付近1160万人民币(约219万新元),根据协议,赖江河可获785万人民币(约148万新元)。
但在2021年6月,公司因租房纠纷起诉洪枫财,赖江河称这起官司与自己无关,洪枫财却企图用获判的赔偿金跟公司进行庭外和解。
赖江河反对,但洪枫财不愿向他保证不会使用胜诉的金额,所以认为对方有意违反协议,入禀高庭起诉洪枫财索回属于自己的钱。
答辩人则指,赖江河最初是跟洪枫财及一名唐姓中国人共同投资,赖江河并非借出135万新元,而投资有相对风险,有可能失去投资本金。
再者,洪枫财指中国法庭还未决定公司需偿还的最终数额,更何况还有其他相关诉讼未了结,赖江河也需承担部分律师费。
无论是借贷或投资 被告须5天内归还
高庭法官则认为,无论这笔钱是借贷或投资,协议内容无可否认地显示,洪枫财同意要分配780万人民币给赖江河,最终发出庭令要求洪枫财获得赔偿金后,需在5天内把785万馀人民币发给赖江河。(人名译音)
无需承担老友另一官司费
老友卷入另一官司,法官指男子跟案件无关,无需承担相关费用。
法庭文件披露,唐姓中国投资人以公司名义借了洪枫财两笔钱,其中一笔250万人民币(约47万新元)是用来投资崇州的土地开发,不过洪枫财事后没偿还这两笔钱,唐姓投资人因此在2020年2月3日,以公司名义起诉了洪枫财。
中国法庭最终判洪枫财支付280万人民币(约53万新元),而这笔数额将从早前获判的赔偿金扣除。
但赖江河指出,这起诉讼与自己无关,不应该扣除他理应获得的赔偿金。
法官指出,双方在签协议时,完全没有提起这份诉讼,因此赖江河并未同意要承担这起诉讼的费用,全是洪枫财单方面选择平分。
法官认为这笔费用完全是洪枫财一人所造成,跟赖江河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