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24日讯)加拿大联邦政府大约2年前首度动用《紧急状态法》,以终结首都渥太华等地的大规模持续示威。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当地时间周二裁定,政府的做法“不合理”,侵犯了示威者的宪章权利。加拿大政府计划上诉。
中新社报导,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莫斯利在其裁定中表示,虽然当时的抗议示威活动“反映出公共秩序令人无法接受的崩溃”,但政府发布公告的决定不具备正当性、透明度和可理解性,没有国家级的紧急状况可以证明动用《紧急状态法》是合理的。
2022年1月起,以卡车司机为主的抗议者在加拿大多地展开反对公共防疫措施的大规模持续示威、封堵,包括在渥太华国会山前持续约3周的“占领”活动,以及在美加边境多个口岸进行封堵。
政府:国家和经济安全受到威胁
加拿大政府于当年2月14日首度动用《紧急状态法》,宣布进入公共秩序紧急状态。此举获国会众议院表决批准。警方则据此展开连续多天清场行动,拘捕近200名示威者。加拿大联邦政府在10天后停止动用《紧急状态法》。但事后,一些个人和机构对加政府提起了诉讼。
法官在裁定中认为,当局没有正确考虑到,只有在该国其他任何法律都无法有效处理情况时才能宣布紧急状态的要求;也没有满足合理相信加拿大面临“安全威胁”的要求。
对于法官的裁定,在蒙特利尔出席内阁务虚会的加拿大副总理兼财长弗里兰告诉媒体,联邦政府计划上诉。她强调,当时加拿大民众的公共安全,以及包括经济安全在内的国家安全,均已受到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