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马来西亚一家中医诊所老板称为了来赌博,虚报带入新加坡的近32万新元(约112万3342令吉1仙)现金,指这些钱是中医诊所过去4个月的收入,却没能拿出证据证明,被判罚款4000新元(约1万4041令吉78仙)。
被告洪高勇(49岁,译音)是马来西亚塑胶管生产公司Euratech Industries Sdn Bhd的董事,也是柔佛新山多家中医诊所老板,他昨日承认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没收利益)的罪名。
案情揭露,被告是去年7月6日,下午12时30分开车到新加坡兀兰关卡,被执法人员拦下稽查。当被问到是否还有什么需要申报时,被告称带了30万新元(约105万3133令吉14仙)现金,并已填写所需的申报表。
即便被告知道自己所携带的现金金额超过30万新元,但仍把表格和放在前座下的一袋现金交给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请被告到兀兰关卡的办公室,当著他的面数钞票,发现实际数额为31万8197新元(约111万7012令吉68仙),随之对他展开调查。
被告称,现金是他中医诊所过去4个月收到的钱,指有些顾客会给新元,他的中医诊所也接受新元,但他却拿不出任何的收据证明。
他称,他带著现金来新加坡,是想到圣淘沙名胜世界的赌场赌博。
被告也承认,自己常会带现金到新加坡赌博,去年上半年几乎每个月都会来约10次,每次携带的现金介于5000新元(约17552令吉22仙)到40万新元(约140万4177令吉51仙)之间。
调查也发现,被告曾在2016年,因没申报就带了约34万2838新元(约120万3513令吉53仙)来新加坡,遭当局人员拦下,所以他深知带现金入境新加坡的管制。
根据新加坡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没收利益),带入境的现金若超过2万新元(约7万208令吉88仙)就得申报,并必须将准确的数额报上。
主控官表示,为了避免可资助不法之徒的跨国现金流动,申报入境的现金是必要的。
她认为,被告对大部分的现金数额进行申报,罪责低,建议法官判被告4000新元到6000新元(约21062令吉66仙)的罚款。
至于是否充公被告所带的部分或所有现金(超出2万新元限定的款项),主控官表示仍未决定。